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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據央視報道,今天,「10·28」暴力恐怖襲擊案在烏魯木齊中院一審宣判。判處被告人玉山江·吾許爾、玉蘇甫·吾買爾尼亞孜、玉蘇普·艾合麥提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古麗娜爾·托乎提尼亞孜被判無期。另外4人被判有期徒刑20年至5年。玉山江·吾許爾夥同吾斯曼·艾山等策劃實施了衝撞天安門金水橋案,3名群眾死亡,39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