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18日表示,「佔領中環」(佔中)的發起人已明確承認,「佔中」是違法行為。「佔中」一旦發生,若有任何破壞公共安全、社會安寧或公共秩序的行為,特區政府定必果斷執法。任何法人或市民如因他人的違法行為蒙受損失,當然可以按照法律途徑向有關方面提出索償。
據中新社6月18日報道,譚志源作出上述表示之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5月22日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指出,特區政府不會向任何要求癱瘓金融中心的人發出集會示威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
在書面回答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的提問時,譚志源介紹說,梁振英闡述了特區政府處理有關事宜的原則。公眾集會、遊行須在警務處處長沒有作出禁止或提出反對的情況下方可舉行。根據香港《公安條例》,任何公眾集會或遊行人數若超出法例規限,即50人以上的公眾集會及30人以上的公眾遊行,必須在活動舉行前最少七天向處長提出通知。處長可對已提出通知的公眾集會或遊行作出禁止、提出反對或施加活動條件。
還有議員提及,香港反對派人物高調跟美國副總統以及英美駐港總領事等會面商談政改發展,卻不接受中聯辦主任張曉明邀請商談政改事宜。
對此,譚志源表示,政制發展屬於中國內政,外國政府應尊重這個原則,不應作出任何干預言行,特區政府亦不會受任何外國勢力干預。
譚志源還介紹說,特區政府今年年底推出的第二輪咨詢文件內,將提出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的具體方案,並在此基礎上,尋求社會各界共識,依法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