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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顯聰法院門口被男子掌摑(電視畫面) 【文匯網訊】4名港人擅闖解放軍駐港部隊軍營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宣判,帶頭闖軍營的「香港人優先」成員招顯聰罪名成立,被判入獄2星期、緩刑12個月。另外兩名被告張漢賢和謝詠雯,各被判罰款2000元港幣。餘下一名被告由於尚未成年,在開審時已移交兒童法院處理,後延至6月25日判刑。
據香港電台報道,招顯聰昨日到東區裁判法院聽取判決前,被一名男子掌摑跌倒地上,並斥責招是「漢奸走狗」,在場警員立即拘捕施襲者,招顯聰事後表示不認識打人者,傳這位施襲者是退休警署警長。
進法院前與支持者喊「港獨」口號 一男子掌摑招顯聰
招顯聰進入東區裁判法院聽取判決前,與一名他的支持者輕鬆地並排站在法院入口處,支持者喊「支持建國」,招顯聰喊「香港萬歲」,支持者重複一遍「香港萬歲」,突然一名中年男性走上前去,大力掌摑招顯聰兩次,將其打倒,同時喊道「你建咩國呀,你建咩國呀……你係中國人咪嘛,你建咩國呀!」
三名警察馬上將打人男子拉開,男子仍情緒激動地喊「放開我,放開我。」在場近十名記者均走過躺倒在地的招顯聰,近距離拍攝打人者。
警察隨即拉開涉嫌襲擊的男子並進行問話。招顯聰則表示不認識對方。
裁判官:闖軍營較一般示威嚴重
裁判官表示,闖入軍營較在其他地區表達意見的示威嚴重,軍營設施受保護,認為3名被告的方式不合法,而駐軍手持長槍,荷槍實彈,一旦與被告有肢體接觸,對被告有危險。
辯方律師表示,收到招顯聰指示,罪成後中止律師的代表。招顯聰最後自行將提前準備好、長達兩頁紙的「自白書」在庭上讀出,他還表示,輕判出乎意料,但會提出上訴。
張漢賢和謝詠雯透過律師在庭上求情,承諾不會再有類似事件發生。
裁判官在判刑時指出,香港市民都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但必須以合法方式進行,上述3名被告觸犯法律。擅闖軍營是十分危險的行為。
2013年12月26日,數名港人未經批准、並不顧哨兵警告,強行闖入中環軍營進行滋擾。香港警方今年1月1日先後拘捕了4名涉嫌擅闖軍營者。他們被控「無許可證進入禁區」罪,曾全部否認控罪。其中,3人在開審時改為認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