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發生在廣州市廣州大道南公交車著火事件,截至目前已共造成2人死亡,受傷人數為32人。目前,廣州警方正組織力量抓緊對車輛起火原因進行全面調查。
據中新網報道,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15日深夜通報,15日19時46分警方110接民眾報警,稱在海珠區廣州大道南敦和路口(往中新社番禺方向)有一台公交車著火。警方接報後立即指令交警、消防、派出所等警力到場處置,並通知120醫護人員到場救助傷員。至20時03分,現場明火撲滅,公交車後部受損較為嚴重。
據警方初步調查,發生起火的公交車是301路公交車,當時正駛往番禺方向。截至22時30分,事件共造成2人死亡,32人受傷,所有傷員均已被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救治。現場的交通秩序已恢復正常。
事件發生後,廣東省副省長、省公安廳長李春生,廣州市委副書記、市長陳建華,廣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陳如桂,廣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謝曉丹及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彭會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部署事件處置工作,要求在全力以赴救治傷員的同時盡快查清事實。
隨後,陳建華前往醫院看望了受傷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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