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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集體自衛權解禁的幕後推手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7-16]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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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華盛頓郊外的五角大樓,7月11日,美國國防部長哈格爾滿臉笑容,迎來日本防衛大臣小野寺五典。在兩人會談後舉行的聯合新聞發佈會上,哈格爾說,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解禁集體自衛權將讓美日防衛指針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我們將能把我們的聯盟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我們正打算這樣做」。

據新華國際報道,冷戰結束以來,美國歷屆政府幾乎都在通過各種方式推動日本政府修改和平憲法,解禁集體自衛權,以此分擔美國在亞太地區的防務負擔。安倍最終走出解禁這一步,美國的推動不可或缺。

【海灣戰爭開口】

麻省理工學院國際研究中心主任、日本問題專家理查德·薩繆爾斯說,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日本國內就一直有勢力企圖推動修改和平憲法,尤其是規定永遠放棄以發動戰爭或行使武力作為解決國際爭端手段的憲法第九條。但多年來,這些勢力從未在日本政壇佔據主導地位。不過冷戰結束後,國際安全局勢發生巨大變化,支持修改和平憲法第九條的力量開始蠢蠢欲動。

海灣戰爭在1991年爆發給時任自民黨幹事長小澤一郎為首的修憲支持者帶來了一個機會。他們試圖利用美國方面希望日本派兵的壓力,說服國會向海外派遣自衛隊,同時修憲使向海外派兵的行動合法化,但遭到在野黨和國民輿論的強烈反對,政府提出的「聯合國和平合作法案」在國會落為廢案。向海灣地區派遣自衛隊運輸機接運戰爭難民的方案也由於在野黨的抵制未能落實,只是在戰事結束之後派出掃雷艇,參與掃除伊拉克軍隊布設在海灣的水雷。

但此事並未結束。戰爭結束後,西方國家批評日本只出錢,不出人,日本國內輿論風向因此出現一些轉變。利用這一契機,修憲支持者在1992年推動國會通過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合作法,為日本向海外派遣自衛隊大開綠燈,此後更准許自衛隊在海外維和行動中使用武器。

與此同時,美國政府也在探索重新構築冷戰後的東亞安全戰略。曾任美國國防部長辦公室日本和亞太事務高級主任的羅賓·佐古田評價說,冷戰時期,日本的軍事能力相當有限,對美國而言,和平憲法對日方行使集體自衛權的約束也無關緊要,但冷戰結束後,安全環境發生變化,日本也必須審視其防務政策。言下之意,冷戰後的日本隨著其經濟體量增大,軍費開支排進世界前五的日本已經到了可以為美國「出力」的時候。

事實上,軍事能力膨脹的日本也有了這個能力,冷戰結束後短短十餘年間,其陸上自衛隊人數超過英國陸軍,主戰坦克數量超過英國和法國,海上自衛隊艦艇數量超過英國和意大利,航空自衛隊的F-16戰鬥機數量僅次於美國。日本《朝日新聞》當時評價說,日本自衛隊已成為世界上屈指可數的軍事力量之一。

美國前總統克林頓執政後,開始調整前任老布什的東亞戰略,提出建立一個「分享力量、分享繁榮和對民主價值共同承擔義務的新太平洋共同體」,改變了老布什政府將日本作為主要潛在對手的認識,轉而將中國視為美國在該地區的潛在對手。

在這一政策指導下,五角大樓在1995年和1998年兩度提交《東亞和太平洋安全保障戰略》,強調不能讓美日貿易摩擦削弱安全同盟,要將美國在東亞地區的駐軍保持在一個穩定水平上,並且表示要探索促進地區安全的多邊手段。

1996年4月,克林頓訪問日本,與時任日本首相橋本龍太郎簽訂了《日美安全聯合宣言》,將日美安全體制從保衛日本安全,轉向對付「周邊」,提升了日本的軍事作用。1997年9月,橋本訪問美國,又發表了新的《日美防衛合作指針》,把《宣言》具體化。

根據《日美防衛合作新指針》,日本國會在1999年4月通過了以《周邊事態法》為核心的3個相關法案。在隨後的2000年還制定了一系列與之相配套的「戰時法律」。日美兩國軍方加緊組建戰時體制。

【從小泉到安倍】

發生在2001年的「9·11」恐怖襲擊與當年爆發的阿富汗戰爭給了支持修憲的時任首相小泉純一郎另一個良機。包括總統小布什在內的美國政府首腦多次表示,希望日本明確支持美國的反恐行動。

借美國對阿富汗動武之機,小泉推動修改了海上保安廳法和自衛隊法,還強行通過了《反恐特別措施法》,為日本大舉海外派兵製造了法律依據。在實際行動上,「9·11」之後,日本政府向印度洋派遣3艘驅逐艦、2艘補給艦及1200多名自衛隊官兵。自衛隊的貨機自東京橫田美國空軍基地起飛,運載美軍補給品前往阿富汗和巴基斯坦,自衛隊的驅逐艦在印度洋游弋巡邏,自衛隊的裝甲車也在國外參與維和任務。當時媒體評價認為,「9·11」事件發生後一年,日本軍事活躍程度戰後50多年來罕見。

2003年伊拉克戰爭開始後,嘗到了日本參與軍事行動「甜頭」的美國「邀請」日本派遣自衛隊參與美國對戰後伊拉克的「軍事監管」。日本國會很快通過了政府提出的《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別措施法》,向伊拉克派遣自衛隊,大約550名自衛隊士兵在伊拉克南部城市塞馬沃執行人道救援工作。日本政府稱塞馬沃是「非戰鬥地區」,自衛隊也不會參加任何軍事行動。這是日本在二戰結束後首次向一個仍處於戰鬥狀態的國家派遣自衛隊。

儘管如此,受制於和平憲法第九條,小泉仍不得不向組成多國部隊的其他國家通報,如果它們的駐軍受到攻擊,日本自衛隊將無法支援他們。這一情況讓美日雙方都認識到,如果不能行使集體自衛權,加強日美軍事同盟就將成為一句空話。

對此,佐古田評價說,和平憲法對美日聯盟的約束限制了聯盟的發展前景,使其威懾能力不夠強勁,還讓雙方為緊急事態做準備和計劃的能力大打折扣。

認識到這一點的美方加大了推動日本政府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力度,並拿出支持日本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作為誘餌。

2004年7月,時任副國務卿阿米蒂奇告訴日本議員,如果不能在國際維和使命中承擔更大責任,日本將很難成「入常」。在當年8月的一次訪問中,時任國務卿鮑威爾更告訴共同社:「如果日本想在國際舞台上得到一個完整的角色,成為安理會完全、活躍的參與成員,憲法第九條就必須得到重新審視。」

不過小布什政府的推動因為日本國內政治變動並未取得太大成果。安倍晉三曾在2007年決定對憲法第九條的解釋作出修改,以允許部分行使政府此前所明確禁止的集體自衛權,並成立安全保障法制基礎再構築懇談會,研究憲法解釋中禁止行使的集體自衛權問題。但隨著安倍下台,懇談會在2008年提出的意見基本沒有獲得採納。

【轉向亞太發力】

奧巴馬上台後,將外交政策重心逐漸抽離伊拉克與阿富汗兩個戰場,轉向亞太。金融危機之後美國政府債務爆炸,軍費削減讓其軍事安全安排捉襟見肘,這種情況下,敦促日本盡快解禁集體自衛權,讓日本自衛隊在美國東亞乃至全球安排中發揮更大作用、為美國亞太再平衡戰略作出更多貢獻的緊迫性更為突出。

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日本問題專家邁克爾·格林在2013年一次國會作證時指出,美國在亞太地區的盟友很多實行三方安排,例如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美國-日本-印度、美國-日本-韓國,從這些安排裡不難看出美日同盟的重要性。

在具體操作上,奧巴馬政府利用日本與中國在領土問題上的爭端,謀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包括奧巴馬在內的美方高官多次宣稱釣魚島問題適用美日安保條約,不斷給日本撐腰打氣,同時多次表示希望日本盡快解禁集體自衛權,為美軍分擔壓力。

2012年底,一直希望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安倍晉三再次上台成為首相,為美國提供了在日本推動解禁的最得力人選。

2013年10月在東京舉行的日美安保磋商委員會「2+2」會晤上,兩國外長、防長決定修改日美防衛合作指針、大幅提升日美軍事一體化水平。在會後發表的聯合聲明說,美方「歡迎」安倍政府「重新審視其安全的法律基礎,包括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問題」。

日美修改防衛合作指針的目的在於加強自衛隊和美軍的防衛合作,讓自衛隊發揮更大作用。此舉有利於安倍政權爭取允許自衛隊行使集體自衛權的討論。

此外,2013年自民黨在參議院大選獲勝之後,安倍消除了參眾兩院「扭曲國會」局面。而與此同時,安倍政府採取的一系列刺激措施讓經濟形勢暫時好轉,他便利用日本國民對經濟復甦的期待,開始一步步推動解禁。最終,安倍依據重新上台後再度成立的「安全保障法制基礎再構築懇談會」提交的報告,在7月1日決定突破和平憲法限制,解禁集體自衛權。

      責任編輯: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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