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湖南永州一對夫妻到法院鬧離婚,法官審理後判這對夫妻離婚,並對其共同財產債務進行分割:女方獲得房子、地皮等家庭財產;男方則獲得女兒的撫養權,以及未還清的貸款等家庭債務和債權。
據解放軍日報報道,而讓男方頗感離奇的是,判決生效後,審理法官隨後調任該院執行局,對判決中涉案財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又在數月後與女方登記結婚。永州中院於近日開庭重審了這起離奇的離婚案,將擇日宣判。
離婚判決女方得財產男方得債務
成森林與前妻楊晴的離婚訴訟,由一名周姓法官主審。「前妻幾乎得到了全部財產,而我獲得全部債務和女兒撫養權。」從判決書上看到,楊晴獲得的財產包括:位於永州市區繁華路段的一套面積為148平方米的房子、一塊面積為460.6平方米的土地;而成森林獲得的均為債權,以及女兒的撫養權。
強制執行男方向女方支付20萬元
「讓人意想不到的事在後頭。」成森林一臉苦笑。成森林說,離婚案終審後不久,主審的周姓法官便調至冷水灘區人民法院執行局,並於2011年7月,對他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直到他向前妻支付了20萬元。
離奇再婚女方與法官結婚
就在訴訟過程中,成森林的朋友告訴他,楊晴與周姓法官已於2012年4月登記結婚了。「我真懷疑自己是聽錯了。」為慎重起見,成森林輾轉確認了此事。最終,他將此案舉報至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5月21日,成森林收到裁定書。永州中院認為,「此前兩起案件符合立案再審的條件,將由該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7月14日,永州中院對上述兩起案件進行了重審,並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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