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11日至13日在香港各區展開一連串的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32名非法勞工、1名逾期逗留人員及4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據新華網報道,入境處發言人表示,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2年。發言人也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35萬港元及監禁3年。
2012年9月至今,特區政府入境處採取了多次行動,拘捕了1331名涉嫌從事水貨活動的內地人,以及14名香港居民。其中201名內地人被控違反逗留條件,其中192人被判監禁4星期至3個月不等,9人被撤銷控罪。其他人員已被遣返內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