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8月20日上午九時,「3.21平度征地縱火案」將在位於青島市看守所內的青島中院普東刑事審判第八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據受害方代理律師劉勇進透露,法庭將先審理本案的刑事部分,附帶民事部分將擇日再審。
據財新網報道,青島中院8月15日新浪官微通告稱,此案七名被告人中,杜群山、崔連國涉嫌犯放火罪,王月福、李青、劉長偉、李顯光、柴培濤涉嫌犯放火罪、尋釁滋事罪。
青島中院普東刑事審判庭,位於即墨市普東鎮八寶莊村附近的青島公安監管區內。平度的部分維權村民和受害人的代理律師向財新記者表示,該法庭只能容納30人,且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家屬只被允許各自帶一名近親屬。
8月15日,青島中院新浪官微回復稱,設在看守所內的「第八法庭的旁聽席位是本審判區內最多的」,並將「進行全程直播」。
據財新記者瞭解,2012 年下半年,青島市第一、第二、第三(女子)看守所和即墨看守所以及青島市拘留所等一併遷入了新建成的青島公安監管區,青島中院在該監管區內建成了一座二層的獨立的刑事審判樓,該審判樓內有11個審判法庭。
來自平度的失地維權村民劉天基昨晚告訴財新記者,8月18日,他和當地百姓第三次到山東省檢察院,請求督促青島中院調換大法庭,以便更多的人能參加旁聽,以示開庭公開公平的原則。但山東省檢察院拒絕了他們的請求。
劉天基還稱,8月19日,先後有多批人到他家中,勸說他不要去旁聽,並在他開的商店前蹲守:「有警察也有政府的人,他們也沒說什麼理由,就是勸我不要去旁聽」,「現在還有人在門外看著呢」。
「3.21平度征地縱火案」受害者代理律師劉勇進昨天告訴財新記者,涉嫌縱火案的王月福等五名被告人也涉嫌另一樁「尋釁滋事」,蓄意破壞了受害人荊愛美家的院牆。
他說,由於被告人重合,青島中院決定將兩案一併審理。8月12日,他得到青島中院的電話和短信通知,案件將先審理刑事部分,民事部分將擇期審理。而據劉勇進介紹,在此前的兩次庭前會議中,青島中院並未提出「刑民分離」一說。
劉勇進稱,青島中院只是口頭告知,「尋釁滋事」案中的某些部分可能會影響「縱火案」的附帶民事部分審理,因此需要將附帶民事部分推後,擇期再審。
據劉勇進介紹,在「尋釁滋事」案中,受害人荊愛美的損失由於沒有經過有關機關評估,在庭前會議時已被駁回,「法院並沒有給出更具體的解釋,也沒有書面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