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本網實習記者張鵬宇 21日 內蒙古電)2013年4月,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額爾敦倉因涉嫌受賄罪,經內蒙古檢察院決定逮捕。2014年5月13日,該案在呼和浩特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開庭。近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瞭解到,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額爾敦倉受賄案於近期在呼和浩特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對額爾敦倉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
額爾敦倉,男,蒙古族,1956年1月出生,籍貫內蒙古鄂爾多斯杭錦旗,研究生,黨員,1975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達拉特旗政府旗長、中共鄂托克前旗旗委書記、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經法院審查,2001年至2013年期間,額爾敦倉在擔任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及結算、資金審批及拆借、項目審批、土地批復、產品銷售、職務陞遷、幹部任用和人事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索取和收受47人以個人或單位名義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2053.9萬元。以「活動經費」和看望領導為名,侵吞公款人民幣350萬元。另外,額爾敦倉還通過放高利貸等方式獲取非法所得人民幣638萬餘元。額爾敦倉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有人民幣71.4萬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案發後,追繳贓款人民幣3081.2萬元。
法院綜合考慮額爾敦倉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現,院對額爾敦倉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