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紀委網站消息,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四川省政協原主席李崇禧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李崇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通過其親屬收受巨額賄賂。李崇禧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崇禧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簡歷:
1972.4—1982.8 曾在四川省製藥廠工作。
1982.8—1988.9 曾任四川省紀委二處幹事、省紀委二室副主任;
1988.9—1993.4 任省紀委二室正處級副主任、主任;
1993.4—1995.3 任省紀委常委、四室主任,1993.7 任省紀委常委;
1995.3—1996.3 任甘孜州委副書記;
1996.3—2000.8 任阿壩州委書記;
2000.8—2000.12 任省委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兼省直機關工委書記;
2000.12—2002.5 任省委常委、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兼省直機關工委書記;
2002.5—2007.5 任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
2007.5—2011.1 任四川省委副書記;
2011.1—2011.9 四川省委副書記、四川省人大副主任、黨組書記;
2011.9—2013.1 四川省人大副主任、黨組書記;
2013.1— ,四川省政協黨組書記,政協主席;
2013.12 中紀委宣佈李崇禧接受調查。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
中共第十六屆中央紀委委員。中共第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