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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現場 【文匯網訊】根據惠州市住建局公示,惠州市生態環境園項目(垃圾焚燒發電廠)擬推薦選址於龍潭底,目前仍在徵求公眾意見階段,尚未確定最終選址。9月13日,少數別有用心人員無視法律法規,組織不明真相的群眾上街非法集會遊行,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交通秩序。該行為已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和涉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陳某某等24人被公安機關依法帶走接受調查,經過教育釋放8人。公安部門還將對在網絡上散佈謠言的組織或個人依法嚴厲打擊。
為維護社會穩定,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給違法犯罪人員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特作如下通告:
一、對上述違法犯罪活動的為首分子和積極參與者,限在本通告發佈之日起三日內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二、在期限內,自動投案的違法犯罪人員,如實供述自己違法犯罪事實的,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三、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後,有揭發他人違法犯罪行為或者提供線索,經查證屬實的,視為立功表現,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四、凡在通告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繼續畏罪潛逃或者繼續危害社會的,將依法予以嚴懲。
五、本通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二0一四年九月十三日
博羅縣公安局通告
在此,呼籲廣大市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和訴求,自覺遵守治安管理處罰法、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不傳謠、不信謠、不組織、不煽動、不參與非法集會,共同維護好博羅縣安定和諧的局面。
反映意見和建議途徑:
1、網上訪:http://xf.huizhou.gov.cn/wsxf
http://12345.huizhou.gov.cn
2、書信訪:惠州市江北文化一路1號(惠州市信訪局) 郵編:516003
3、電話訪:12345
4、手機訪:編輯短信「姓名#地址#內容」,發送至10639888752。
5、關注官方微信:「惠州信訪12345」
博羅縣公安局
201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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