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天山網21日報道,新疆莎車縣7月28日嚴重暴恐案件、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爾清真寺伊瑪目居瑪 塔伊爾大毛拉被害案件發生後,近日,經自治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兩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給予喀什地委委員、莎車縣委書記何利民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
給予莎車縣委副書記、縣長艾海提 沙依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給予莎車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陳強,縣委常委、公安局局長胡彪,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阿不都維力 熱孜克免職處理;
給予莎車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岳志剛,縣委常委、紀委書記凱薩山爾 達吾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給予莎車縣艾力西湖鎮黨委書記陰龍,艾力西湖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阿不力米提 阿不都拉撤職處分;
給予喀什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王世信,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莫合旦 艾山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喀什市公安局政委卡德爾 吾不力、市伊斯蘭教協會副秘書長艾斯卡爾 庫爾班、市吾斯塘博依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阿地力江 阿布都卡德爾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喀什市多來特巴格鄉派出所所長朱軍、教導員艾斯卡爾 百合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給予喀什市多來特巴格鄉派出所民警買買提熱夏提 熱合曼行政降級處分。
自治區黨委要求,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認真汲取「7 28」「7 30」案件的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警鐘長鳴,圍繞 「三個堅決」 總目標,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8 20」講話和9月8日在莎車調研時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落實各項維護穩定措施,真正把工作的著眼點和著力點轉到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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