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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的《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冊(以下簡稱《選編》),已由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9月25日起在全國各地發行。其中首次發表的8篇習近平文稿中,有4篇涉及反腐和反四風。
據新京報報道,《選編》收入自2012年11月黨的十八大至2014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這段時間內的重要文獻,共70篇,約55萬字。
《選編》出版說明稱,該書收入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中央軍委做出的決議、決定等25篇,中央領導同志的報告、講話等45篇。有17篇重要文獻是第一次公開發表。中央領導同志的文稿都經本人審定。
中央文獻研究室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這部文獻集收入了習近平24篇文稿,其中有8篇是首次公開發表。
新京報記者發現,首次發表的8篇習近平文稿中,有4篇涉及反腐和反四風,其中包括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三次全會上的講話節選,以及在新華社《國內動態清樣》、人民日報上的批示。其餘4篇首次公開的文稿包括習近平在新進中央委員、候補委員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研討班上的講話節選,以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省部級領導幹部離婚、再婚要向組織報告
《選編》披露,在今年1月14日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習近平談到了「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
習近平說:「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是請示報告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要在一定比例中抽查,如果填的和實際情況不一樣,就要搞清楚為什麼,不能糊弄黨組織。」
對於高級領導幹部的婚姻狀況,習近平說:「省部級領導幹部離婚、再婚要不要報告?身邊人出現重大事件要不要報告?當然要報,第一時間就要報告,要報告發生了什麼事,報告是什麼原因。不要突然來了一個網上信息,我們不知真假,再去核實就被動了。光知道沒有報告不行,還要問清楚為什麼不報告?到了一定程度就要派紀委去瞭解情況。」
黨政領導插手干預個案,這是絕對不允許的
習近平在今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通過《選編》首次公開。
習近平說:「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還要著力解決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違法違規干預問題。這是導致執法不公、司法腐敗的一個頑瘴痼疾。」
「一些黨政領導幹部出於個人利益,打招呼、批條子、遞材料,或者以其他明示、暗示方式插手干預個案,甚至讓執法司法機關做違反法定職責的事。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裡,這是絕對不允許的!」習近平說。
對於來自群眾反映政法機關執法辦案中存在問題的舉報,習近平說,黨政領導幹部可以依法按程序批轉,但不得提出傾向性意見,更不能替代政法機關拍板定案。
他說,要建立健全違反法定程序干預司法的登記通報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法定程序干預政法機關執法辦案的,一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議再讀《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
2013年1月5日,習近平在新進中央委員會的委員、候補委員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研討班上發表講話,其中部分內容收入《選編》,也是首次公開發表。
習近平說,重大政治問題處理不好,就會產生嚴重政治後果。「古人說:『滅人之國,必先去其史。』國內外敵對勢力往往就是拿中國革命史、新中國歷史來做文章,竭盡攻擊、醜化、污蔑之能事,根本目的就是要搞亂人心,煽動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
習近平說,鄧小平同志指出:「毛澤東思想這個旗幟丟不得。丟掉了整個旗幟,實際上就否定了我們黨的光輝歷史。總的來說,我們黨的歷史還是光輝的歷史。雖然我們黨在歷史上,包括建國以後的三十年中,犯過一些大錯誤,甚至犯過搞『文化大革命』這樣的大錯誤,但是我們黨終究把革命搞成功了。」
習近平說,鄧小平同志還強調:「對毛澤東同志的評價,對毛澤東思想的闡述,不是不是僅僅涉及毛澤東同志個人的問題,這同我們黨、我們國家的整個歷史是分不開的。要看到這個全局。」
習近平說:「試想一下,如果當時全盤否定毛澤東同志,那我們黨還能站得住嗎?我們國家的社會主義制度還能站得住嗎?那就站不住了,站不住就會天下大亂。所以,正確處理改革開放前後的社會主義實踐探索的關係,不只是一個歷史問題,更主要的是一個政治問題。」
講話中,習近平建議「大家把《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找出來再看看」。
書摘:
幹部不請示報告,可能是要出問題的前兆
這裡,我強調一下請示報告制度問題。請示報告制度是我們黨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機制,也是組織紀律的一個重要方面。一九四八年九月,黨中央在西柏坡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會議的一個重要議題是強調要建立請示報告制度。正是這項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有力推進了黨的作風和紀律建設,保證了政令軍令暢通,為解放戰爭勝利提供了重要保障。我們這麼大的黨、這麼多黨組織和黨員,如果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張,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想不幹什麼就不幹什麼,那是要散掉的。
作為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涉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時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這是必須遵守的規矩,也是檢驗一名幹部合格不合格的試金石。連這一點都做不到,還是一個合格的領導幹部嗎?領導幹部要有組織觀念、程序觀念,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決不能我行我素,決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隱瞞不報。請示報告不是小事,不要滿不在乎,這些年來一些幹部出事就出在這個上面。該請示報告的不請示報告,或者不如實請示報告,那就是違紀,那就要嚴肅處理,問題嚴重的就不能當領導幹部。
當前,在請示報告制度方面存在不少問題。有的幹部目無組織,幹了什麼、人跑到哪裡去了,組織上都不知道,泥牛入海無消息。有事要找他們,眾裡尋他千百度,頗費周折。孔子說「游必有方」,我們的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是連這一條都做不到,那就成問題了。對不請示報告的幹部,黨組織要格外注意,可能就是要出問題的前兆。有的領導幹部不知哪來的神通,辦了好幾個身份證,違規辦了因私護照甚至持有外國綠卡,有的有幾本港澳通行證,有的把老婆孩子都送到國外去了,根本沒給組織上說一聲,沒把組織當回事!這些都要查,查出來就要處理,不搞下不為例。領導幹部獨往獨來、天馬行空,遲早會出問題。這方面我們是有深刻教訓的。
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是請示報告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要在一定比例中抽查,如果填的和實際情況不一樣,就要說清楚為什麼,不能糊弄黨組織。省部級領導幹部離婚、再婚要不要報告?身邊人出現重大問題要不要報告?當然要報,第一時間就要報告,要報告發生了什麼事,報告是什麼原因。不要突然來了一個網上信息,我們不知真假,再去核實就被動了。光知道沒有報告不行,還要問清楚為什麼不報告。到了一定程度就要派紀委去瞭解情況。
幹部不是哪個人的家臣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黨組織等同於領導幹部個人,對黨盡忠不是對領導幹部個人盡忠,黨內不能搞人身依附關係。幹部都是黨的幹部,不是哪個人的家臣。
有的幹部信奉拉幫結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關係、找門路,分析某某是誰的人,某某是誰提拔的,該同誰搞搞關係、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誰的大腿。有的領導幹部喜歡當家長式的人物,希望別人都唯命是從,認為對自己百依百順的就是好幹部,而對別人、對群眾怎麼樣可以不聞不問,弄得黨內生活很不正常。
鄧小平同志早就說過:「上級對下級不能頤指氣使,尤其不能讓下級辦違反黨章國法的事情;下級也不應當對上級阿諛奉承,無原則地服從,『盡忠』。不應當把上下級之間的關係搞成毛澤東同志多次批評過的貓鼠關係,搞成舊社會那種君臣父子關係或幫派關係。」
黨內決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決不能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那一套,決不能搞門客、門宦、門附那一套,搞這種東西總有一天會出事!有的案件一查處就是一串人,拔出蘿蔔帶出泥,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形成了事實上的人身依附關係。在黨內,所有黨員都應該平等相待,都應該平等享有一切應該享有的權利、履行一切應該履行的義務。
(以上內容摘自今年1月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的講話,標題為記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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