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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法庭宣判結果唐某後悔不已。 【文匯網訊】(實習記者 陳明悅 綜合報道)11月25日,四川成都青羊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報假警案,四川達州男子唐磊(化名)因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7月17日凌晨,獨自在廣東打工17年的四川達川人唐磊喝酒之後向成都市公安局110報警稱,「有人在成都地鐵裡攜帶炸彈。」當日凌晨,成都警方和地鐵公司出動500多人,對成都地鐵一號線、二號線的42個站點進行逐一排查。直到早上7點過,也沒有發現炸彈。兩天後,唐磊在出租屋內被警察抓捕。
據悉,這已經不是唐磊第一次打電話報假警了,從去年起他就迷上了這個解悶的方式。一年多時間裡,他先後40多次向全國各地警方報假警,其中有20多次都打給了成都警方。
審判長表示:「此次案件比較典型,需要引起廣泛重視,這樣的行為看似輕微,但是後果非常嚴重。按照有關規定,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應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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