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在旺角被捕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副主席黃浩銘等31名被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黃之鋒被控阻礙執達主任執行公職,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他准以500元保釋候審,期間限制黃之鋒進入旺角部分地區。
黃之鋒代表律師認為,有關控罪有政治動機,控罪缺乏事實根據,質疑當局是希望透過押後案件,藉此令黃之鋒在這段期間,不能到旺角參與佔領運動,律師希望法庭讓被告答辯,為自己辯護。
控方指出,即使清理障礙物後,旺角仍然發生衝突事件,限制被告到旺角部分地區,是因為他們有重犯的風險。控方又強調無意阻延審訊,因警方調查需時。
辯方表示,黃之鋒要乘搭港鐵在旺角站落車,然後步行到小巴站乘車上學,又會到旺角捐血站捐血。
裁判官最終決定,除乘車及轉車可以途經旺角外,不准黃之鋒到限制地區的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