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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夫。 【文匯網訊】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9日消息,日前,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廣東省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李俊夫(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簡歷
曾任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產權地籍處和建設用地處處長。
2005年12月,出任廣州道路擴建辦公室主任。
2008年08月,任廣州市政府副秘書長、廣州市援建汶川縣城前線工作組組長。
2010年08月,任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長兼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主任。
2011年02月,任廣州市人民政府徵用土地辦公室、廣州市土地開發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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