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方日報報道,廣東第一巨貪、「處級貪官」張新華貪腐3.4億被判死刑。廣州中院一審宣判,白雲農工商原總經理張新華犯貪污罪、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張新華貪腐達3.4億,梳理省內涉及貪腐案的金額,無人能出其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