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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黃之鋒上月26日於旺角清場行動中,被警方以「藐視法庭」罪拘捕。學民思潮昨天下午於臉書上載一封由警務處發出的通知書,指黃之鋒須於下週一到高等法院應訊,否則可能發出逮捕令。
早前報道:黃之鋒在旺角清場行動中被捕
據鳳凰網援引香港媒體報道,「學聯」在網站宣佈,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中大外務書司徒子朗、學民思潮黃之峰均在旺角清場行動中被捕。
黃之鋒等人11月27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中包括多名學生領袖和泛民政團成員。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獲得保釋,條件是不能進入旺角部分地區,但可以轉車或坐車時經過有關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