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社消息,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委員長會議昨日決定,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12月22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將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國家安全法草案的議案。
大氣污染防治法14年後再次修訂
委員長會議還建議,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繼續審議航道法草案、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廣告法修訂草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國家安全法草案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的議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決定草案的議案等。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有關任免案等。
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制訂於1987年,曾於1995年和2000年兩次修訂,此次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提請審議,距上次修訂已經14年,環境狀況發生了很大變化,尤其是近期頻繁出現的霧霾天氣都促使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訂。今年9月10日,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曾公開徵求意見,並於11月26日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反間諜法實施後原國家安全法已廢止
據新華社消息,今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反間諜法。反間諜法是在1993年2月22日通過的國家安全法為基礎全面修訂而成,突出反間諜工作特點,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增加規定了反間諜工作的原則、間諜行為的定義、國家安全機關的相關職責和保障公民、組織合法權益等方面的內容,對於防範、制止和懲治間諜行為,維護國家安全具有積極意義。反間諜法自公佈實施後,國家安全法亦同時廢止。
上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對反恐怖主義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表示,這也是加快國家安全立法的一項重要內容。要抓緊修改完善,爭取盡快制定出台,為全面加強反恐怖主義鬥爭、最大限度消除恐怖主義威脅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