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藝人鄭嘉穎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壹週刊誹謗。
據香港電台18日消息,鄭嘉穎指,今年7月17日壹週刊刊登一篇關於他及其已婚表妹王賢詠的報道,標題為「表妹離婚,箝實鄭嘉穎」,內容失實及使用了強烈字眼,但壹週刊對他作指控前從沒核實真相。他認為報道令他捲入公開醜聞,損害他的形象,他曾發律師信,但壹週刊拒絕道歉。
鄭嘉穎入稟控告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總編輯李志豪及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追討賠償及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停止任何對他的誹謗性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