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肖剛、實習記者 莊澤帆 蘭州報道)甘肅省紀委常務副書記楊志宏5日於新聞會表示,2014年,該省以零容忍態度堅持懲治腐敗,104名幹部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495人由司法機關作出刑事處罰後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通過辦案挽回直接經濟損失4600.46萬元。
楊志宏介紹,甘肅省紀委立案審查了13名省管領導幹部,其中,廣河縣原縣委書記馬宗明,景泰縣原縣長張世軍,中石油玉門油田分公司原副總經理楊國玲、孫衛東,省工信委原副巡視員劉保平,省交通運輸廳原副廳長楊映祥,省委統戰部原副部長、省工商聯原黨組書記吳繼德等案,皆為代表性重大案件。
同時,紀委還嚴查了征地拆遷、集體「三資」、城鄉低保資金發放等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違紀違法案件,共查處鄉鎮、街道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595件,處分927人。「堅持抓早抓小,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和尚不構成違紀的一般性問題,通過函詢、談話等手段早提醒、早招呼、早處理,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楊志宏說。
2014年,甘肅省還對3612人給予黨政紀處分,其中地廳級幹部10人,縣處級幹部224人,鄉科級幹部1135人,都呈增長態勢,而受處分的地廳級幹部更是激增9倍。
此外,紀委還加大對失職瀆職行為的問責力度,對蘭州、金昌、平涼、慶陽、白銀等30家企業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倒查追責,80名責任人被追責,蘭州市「4·11」自來水苯超標事件涉及的9家責任單位、20名相關責任人,青蘭高速公路甘肅段「天價拖車費」9名責任人也都受到追責。
對於社會關切的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性樓堂館所項目、挪用扶貧資金、滯留扶貧資金等問題,紀委無一例外進行了倒查,全年共有887人被追究責任。「甘肅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執紀辦案、懲治腐敗,形成了高壓態勢。」楊志宏說,「全省初步形成了省市縣鄉四級『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明確、全面覆蓋』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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