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陳敏 合肥報道)為切實改善農村教師生活條件,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在農村安心從教、長期從教,穩定農村教師隊伍,促進農村教育事業健康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安徽省在開展農村教師周轉宿舍納入公租房建設試點的基礎上,從2015年起全面啟動實施農村教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工作。在全國率先將農村教師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全面納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設範圍。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教育廳聯合出台了《關於做好農村教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啟動實施農村教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力爭通過3年至5年的努力,建成一批農村教師公共租賃住房,使農村教師住房問題得到明顯改善。
《通知》規定,農村教師公租房應嚴格執行「三審兩公示」的申請與審核程序;承租對像凡調離、自動離職和辭職、被解聘或開除、工作期滿,或在學校所在地的鄉鎮已有住房的,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退還所承租的公租房。農村教師公租房建成後辦理房屋初始登記,不辦理分戶產權手續,只租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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