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傅龍金 福州報道)念斌求索逾1500萬元國家賠償一事,未能在法院通知的時間內解開最後的懸念。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5日通過官方微博發佈,福州中院通知念斌及其委託代理人於16日到法院領取《國家賠償決定書》。不過,因念斌在外就醫,16日未能到福州市中院領取《國家賠償決定書》,具體的國家賠償金額依然成謎。
念斌的姐姐念建蘭16日在其個人微博上指,念斌在外治病,其律師有其他案件要處理,實在無法趕去接受送達。「在趕回福州之後,我們會盡快安排時間去領取決定,以讓家人朋友們安心。」此外,念建蘭當天在接受新浪網採訪時還強調,他們會在「念斌及律師在場」的情況下領取決定書,並表示「已跟法官溝通,再做協調。」
念斌案受到了眾多媒體的關注,當天福州市中院表示只會接受指定的媒體採訪,其它的信息來源以其官方微博為準。此前的2014年12月25日,福州中院接收了念斌及其律師向其提交的「國家賠償申請書」,4天後正式立案。念斌及其律師在「國家賠償申請書」提出,要求福州中院賠償念斌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醫療費、精神損失費及其他物質損失等共計人民幣15321605.15 元,同時要求在多家媒體公開向其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福州中院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依照規定給予賠償。
可以關注到,念斌被宣告無罪釋放,至今已近6個月時間。2006年8月9日,念斌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福建省平潭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8日被平潭縣檢察院批准逮捕。期間,他曾四度被判死刑。2014年8月22日,經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其無罪,並當庭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