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王尚勇 寧夏報道)記者從銀川市檢察院瞭解到,該院研究制定的《銀川市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約談辦法(試行)》於近日印發至全市各基層檢察院,在全市開展職務犯罪預防約談工作,對有職務犯罪苗頭或者職務犯罪情節輕微的國家工作人員實行臨界預警,將職務犯罪預防關口前移。
預防職務犯罪約談是檢察機關依據法律監督職能,主動與存在職務犯罪隱患的個人、單位或行業系統人員進行約請談話,以此宣傳法律知識、警示犯罪風險、發出檢察建議、提供法律咨詢,促使約談對象及時進行整改,落實內部防控機制建設的一項預防工作制度。該制度是銀川檢察機關創新預防機制、服務地方依法執政的一項積極舉措。《約談辦法》共16條,對約談對像、約談內容、約談方式及程序作了詳細規定。根據《約談辦法》,銀川市兩級檢察機關為約談主體,必要時可商請被約談對象的上級主管部門參加。約談對像包括經檢察機關初查後發現有違法行為但尚不構成職務犯罪的單位和個人、職務犯罪易發多發的單位等9類,分個別約談和集體約談兩種形式,針對不同對像開展警示、訓誡、責令糾錯三個層次的約談內容。
據瞭解,今年銀川市兩級檢察機關預防部門將全面開展此項工作,對去年職務犯罪案件頻發的領域和在預防調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約請相關人員、單位領導開展預防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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