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馬靜 兩會報道) 今年「兩高」報告有了明顯改觀,列入冤假錯案糾正,最高院院長周強、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並在報告中對冤錯案表示自責自省,又首次重篇幅談到腐敗案件查辦。專家對本報表示,較之以往,「兩高」報告確是有改善,但是對於冤假錯案的發生,「兩高」負責人理所應當要做出道歉,並為此負責。專家還指出,接下來應該盡快推動制度化反腐,加速反腐法治化進程。
專家們一致認為,今年「兩高」報告有許多亮點,內容也詳實具體,平實易懂。但是對於周強和曹建明分別就冤假錯案做出的「自責」和「自省」表態,專家們反而都認為,這是理所應當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對本報表示,這些冤假錯案都比較典型,尤其是像呼格案一樣的被判死刑和處決的案件已經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人死不能復活,這是很沉重的一個教訓,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都應該對此負責,特別是法院作為最後的審判機關,更應該負責,所以說,周強作為最高法院的負責人自責是理所應該的。」
洪道德說,人民賦予的審判權是希望司法系統能成為人民群眾社會的保護層,但在冤假錯案發生時,司法系統不僅沒有起到保護,還侵害了人民合法權益,「『怎能不自責?』」。他指出,檢察院同樣應該自責,雖然檢察機關並沒有最後的判決權,但是他有公訴權和監督權,像這種刑事案件,特別是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檢察院在起訴時就應該把好質量關,至少應該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程序合法,在量刑方面沒有達到標準,不應該草率起訴,更不應該要求法院按照檢察起訴意見去判決。「除了正確行使起訴權外檢察機關還應該合法正確的監督法院的審判權,監督公安機關正確行使偵查權。所以說,冤假錯案的形成,檢察院、法院都有責任,不只是公安機關製造的。」
「兩高」報告首次詳細列出對腐敗案件的查辦,在洪道德看來,這算是一種進步。「印象中最高法的報告還沒有把反腐敗案件審理拿出來當做一個專門問題來談,可見中國要加速反腐法治化進程,但是反腐法治化進程不只是法院一家就能做到的。」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昕指出,從「兩高」報告可以看出反腐確實取得較大進展,但希望下一步更好地推進制度反腐,在依法治國的框架下反腐。例如,官員財產公開制度,應該盡快推行;借鑒香港的經驗,建立獨立、統一的「廉政公署」;促進「雙規」法治化;真正落實群眾路線,保障言論自由,激勵民間反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