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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子墳 【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2015年3月17日,湖北遠安,國土資源局下轄單位盤古礦產品運銷監督管理站辦公樓院內一處墳墓頗為吸引眼球,其四周已是硬化完成的水泥地面。據悉,因搬遷墳墓補償費用問題,家屬與管理站兩方未達成一致,該墳墓一直「被釘子」至今。
湖北一單位辦公樓院內現「釘子墳」 回應稱已啟動司法程序
因與墳墓家屬就搬遷補償費用未達成一致,湖北遠安一事業單位辦公樓院內出現一處「釘子墳」。3月18日,遠安縣國土資源局作出回應,稱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啟動司法程序。
「釘子墳」位於遠安縣國土資源局下轄單位盤古礦產品運銷監督管理站辦公樓院內,由於其四周是硬化完成的水泥地面,這處墳墓頗為吸引眼球。「釘子墳」一事經媒體報道後,遠安縣國土資源局迅速展開調查,並於18日通報了調查情況。
通報稱,2013年5月,為加強磷礦資源管理,遠安縣國土資源局改擴建盤古礦產品運銷監督管理站,徵收了嫘祖鎮(原荷花鎮)青峰村六組鄭某某土地3.54畝。征地時,該宗地未見明顯墳墓。
通報表示,征地結束後,該鎮青峰村五組村民范某某(現年65歲)提出其爺爺墳墓在該宗地範圍內,並提出十多萬補償要求,征地專班多次與范某某商談未果。在後來的建站過程中,范某某不斷培土擴墳至現規模。
目前,遠安縣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啟動司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