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郭建麗 實習記者 圖們 19日 內蒙古報道)內蒙古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客戶端19日發佈信息稱,內蒙古包頭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張繼平(副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經內蒙古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管轄,18日已由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向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繼平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800餘萬人民幣、10餘萬歐元、10萬美元;在主持包頭賓館轉制工作期間,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2000餘萬元人民幣,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張繼平,男,漢族,1954年5月生,內蒙古鄂托克旗人,研究生文化。1985年8月入黨,1971年10月參加工作,1998年9月至2000年7月在美國林肯大學工商管理研究生班學習,2004年3月至2006年1月入中央黨校研究生院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學習。
張繼平先後出任伊克昭盟烏審旗副旗長,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委書記,包頭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等職。其中,2003年11月任包頭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2014年7月,因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被內蒙古人民檢察院決定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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