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日報報道,近日,江蘇省委下發了《關於落實從嚴管理幹部「五個要」的若干規定》,圍繞破解幹部重使用、輕管理的問題,出台文件明確20條具體措施,進一步將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蘇考察時提出的「管理要全面、標準要嚴格、環節要銜接、措施要配套、責任要分明」要求落到實處,傳遞出以從嚴管理幹部為突破口,實現從嚴治黨的強烈信號。
據悉,這是十八大以來江蘇關於從嚴管理幹部最系統、最嚴格、最深入的規定,文件中既有中央的要求,也有江蘇的自選動作。據瞭解,規定集中強調了一些常態化的管理,例如突出將各級領導幹部和執紀執法、幹部人事、審計、項目審批、資金管理等關鍵崗位幹部,特別是「一把手」,列為重點管理對象。除規範職責分工、實行「一把手」討論重大事項「末位發言」外,關鍵崗位幹部適時交流輪崗成為「硬槓槓」,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等要實行備案管理,並嚴格禁止從事與其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等。
規定特別指出,要嚴格執行關於幹部德的考核相關規定,全面開展正反向測評、個人述德承諾、組織考德鑒定,並建立德的專門檔案。在日常管理中推行工作日誌、業績全程紀實,建立幹部缺點清單,由主要領導對班子成員、班子成員對分管部門幹部定期點評。組織部門將與紀檢監察、法院、檢察院、公安、巡視、審計、信訪等部門單位建立信息溝通機制,集成打包負面信息,全面深入瞭解幹部。規定從對黨忠誠度、工作擔當度、群眾公認度、為政清廉度等多個維度嚴格設立標準,要求幹部嚴明政治紀律、嚴抓履職盡責、嚴格作風要求、嚴守廉政準則。堅決整治不思進取、得過且過,庸懶散拖、推諉扯皮等「不作為」,以及拍腦袋決策、搞政績工程等「亂作為」,面對歪風邪氣不堅決鬥爭、重大考驗面前搖擺退縮、遇到困難矛盾繞著走、面對失誤推卸責任等「不擔當」。
同時,按照規定,各級黨委(黨組)責任更加重大:向上級報送擬提拔或重用人選時,要對其一貫表現、廉潔自律等情況嚴格把關,作出結論性評價;對在公示期間的信訪舉報,要作出負責任的查核說明。凡因把關不嚴導致帶病提拔的,倒查責任,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將受嚴格追責。強化幹部用權流程控制,規範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的討論決定程序。
值得一提的還有,「加強退(離)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嚴格組織生活,定期組織政治學習,通報有關情況,教育引導他們『離崗不離黨、退休不褪色』」等規定,首次將離退休幹部納入管理。「嚴格規範幹部社會交往、生活交往,不允許利用同鄉會、同學會、同事會、戰友會等搞相互提攜、互通款曲,嚴肅查處幹部傳謠、造謠行為」等條款,則把管理延伸到社交圈、生活圈,加強對幹部八小時之外的監督。
江蘇省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新規的出台表明,管理幹部就是要從嚴,從重點嚴到全面嚴,從被動嚴到主動嚴。目前,江蘇多地已有一些實踐探索,下一步,該省將以這個文件為綱,制定更多有針對性、可操作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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