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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信 【文匯網訊】(記者 王尚勇 寧夏報道)銀川市人民檢察院正式就原寧夏回族自治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正廳級)黃宗信涉嫌受賄一案,向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黃宗信身為國家工作人員,無視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自2008年3月至2013年7月,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現金、銀行卡等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黃宗信於2014年9月26日,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其逮捕,2015年1月,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交由銀川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銀川市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訊問被告人黃宗信並依法告知其享有的訴訟權利,嚴格覆核了證據材料,審查了全部案卷材料,周密論證了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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