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胡瑋燦 上海報道)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放寬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操作細則(試行)》通知,對提取條件作出了更加詳細的規定。通知提出,承租本市住房的,每戶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為2000元。申請人單次申請一年內有效,無房提取申請資料更加簡化。新的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操作細則將於2015年5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