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文森)瑪麗醫院早前答應台灣長庚醫院捐出一名27個月大女嬰的肝臟,惟被醫管局拒絕。醫管局2日回應指, 原則上支持將本地病人不適用的可捐贈器官,經合適安排,用於非本地而最有需要的病人身上。惟局方當晚並未有收到任何安排上的詳情,亦不能確保可以妥善處理,因此認為不適合向離世者家屬提出捐贈器官到外地的要求。
拒捐嬰屍肝不涉政治
醫管局發言人指,瑪麗醫院於上月17日接獲其他醫院通知,表示一名剛逝世病人的家屬初步表示願意捐出死者器官,但由於其肝臟的臨床條件並不適合移植予本港輪候名單上的病人,故未有進行配對及移植手術。
發言人稱,局方當晚沒有收到任何境外地區政府或醫院,要求配對捐贈屍肝作移植用途的申請。發言人指,只要能做到完善安排,是否送往台灣或其他地區,並非一個考慮因素。
就跨境器官捐贈,醫管局指,本港現時尚未與香港以外地區的政府訂立任何機制,將未能成功於本港進行配對作移植的器官,提供予境外輪候器官的人士作配對及移植。醫管局表示,若日後有任何地區或國家,向香港提出跨境器官捐贈的訴求,局方樂意與對方共同探討這方面的可行性,醫管局亦會主動研究跨境捐贈器官的機制。
另外,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就事件表示,已收到醫管局的報告,他認為醫管局最大的擔憂是本港沒有一個機制確保外地肝臟受贈者的資格及優先次序。他認為,應該討論如何建立一個有效的機制,讓雙方知道兩方的器官捐贈分配機制,以及確保公平的分配。
高永文續指,下一步會首先委託衞生署了解鄰近地方的器官捐贈及器官輪候分配機制,然後與有關方面展開對話,長遠目的是建立一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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