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北京動物園原副園長、北京市陶然亭公園園長肖紹祥,因貪污、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三宗罪,被北京市二中院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近日,市高院終審維持該判決。
肖紹祥被法院認定貪污1400餘萬元,受賄10萬元,還有800餘萬元個人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北京二中院經審理查明,2005年4月至2012年6月間,肖紹祥利用擔任北京動物園副園長、陶然亭公園管理處園長,主管動物園基建、110千伏輸變電站拆遷、草庫拆遷等工作的職務便利,在北京動物園獸捨改造、陶然亭公園玉虹橋改建及休息遊廊工程項目中,先向中標、施工單位全額或多支付工程款,要求上述單位開具發票入賬,然後要求上述單位返還部分或多支付的工程款、指使下屬以動物園職工宿舍廁所和小院的名義向拆遷公司索要補償、出具虛假委託書、虛開發票等手段,將返還的工程款、拆遷公司申領的補償款、拆遷方補償給單位的拆遷補償款、從公園領取的轉賬支票等款項,存入其個人實際控制的北京田龍飛宇雕刻藝術品經營部賬戶,予以部分或全部侵吞,所侵佔款項共計1400餘萬元。
2007年至2008年,肖紹祥利用擔任動物園副園長並主管該園基建工作的職務便利,為北京誠信雙龍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攬北京動物園基建工程方面提供幫助,為此收受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尤某給予的好處費10萬元。
截至2013年3月2日案發前,肖紹祥個人財產、支付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部分折合人民幣800餘萬,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北京二中院一審數罪並罰判處肖紹祥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肖紹祥以一審判決認定其犯貪污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提出上訴。市高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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