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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歌手蘆菲將平昌縣人民政府和周莉萍推上法院被告席,索賠500萬元。 【文匯網訊】一曲清新悅耳的《江口水鄉》,火遍四川平昌縣大街小巷。殊不知,這首歌曲的原唱女歌手蘆菲一直在為它維權。
據澎湃新聞綜合報道,蘆菲說,2012年,四川省平昌縣向全國徵集城市形象主題歌,她演唱的《水墨平昌》被報送參選,並從全國眾多參賽作品中脫穎而出。但事後她發現,在自己未授權的情況下,《水墨平昌》被改成《江口水鄉》,還在全國四十多家新聞媒體和網站上播放。
更令蘆菲氣憤的是,歌曲的「演唱者」變成了平昌縣文物局副局長周莉萍。盧說,周莉萍涉嫌盜取了其作品,2014年四川省第五屆鄉村文化旅遊節開幕式上,《江口水鄉》再次出現熒屏,聲音是她的,但站在台上的「演唱者」還是周莉萍。
多次交涉要求停止侵權未果後,蘆菲一紙訴狀將平昌縣人民政府及周莉萍推上法院被告席,索賠包括著作權、表演權等在內共計500萬元,四川省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
被告人周莉萍7月8日告訴記者:「因工作上的失誤造成的。」
文物局副局長被指假唱
29歲的蘆菲是吉林省白山市人,2011年畢業於吉林省藝術學院聲樂表演專業,而後先後前往上海、北京等地劇院擔任歌唱演員。
她說,引起爭論的《水墨平昌》,是她2012年10月受吉林作曲家富大華之約演唱錄製。該首歌曲時長3分57秒,聶正罡作詞、富大華作曲。同年12月,聶正罡將《水墨平昌》歌曲報送參加四川省平昌縣人民政府組織的城市形象主題歌評選。
報送後石沉大海,沒有人通知蘆菲是否入選。
2013年5月10日,蘆菲旅居北京,偶然在網上發現她原唱的歌曲《水墨平昌》入選了,但歌名被篡改為《江口水鄉》,演唱者為周莉萍,並於2013年1月11日19時40分上傳到了網站上。
蘆菲進一步瞭解發現,平昌縣政府官方網上也有她錄製的《水墨平昌》,但演唱者仍註明是周莉萍。
蘆菲瞭解得知,早在2012年12月,她演唱的《水墨平昌》被報送參選平昌縣城市形象主題歌評選活動後不久,便從全國眾多參選作品中脫穎而出選中,還被改名《江口水鄉》,確定為平昌縣城市形象主題歌。但蘆菲並不知曉這一情況。
更令蘆菲氣憤的是,未經其授權同意,2014年4月25日,平昌縣人民政府承辦的四川省第五屆鄉村文化旅遊節開幕式上,《江口水鄉》再次出現在熒屏,演唱者仍是周莉萍。
「儘管現場舞台上演唱者為周莉萍,但歌曲(指《江口水鄉》)全是我的聲音。」蘆菲說,她發現舞台上的周莉萍,僅僅是伴隨播放的音樂節奏對嘴型,未發出聲音,純屬假唱。蘆菲打聽得知,29歲的周莉萍是平昌縣文物局副局長。
蘆菲說,經平昌縣人民政府推廣,由周麗萍假唱的《江口水鄉》先後在全國四十多家新聞媒體和網站上傳播,其中,最高點擊達24萬人次。她走訪得知,《江口水鄉》確定為平昌縣城市形象主題歌後,該縣電視台及城區多個旅遊景點的電子顯示屏上均輪番播放,《江口水鄉》唱響平昌縣大街小巷。
狀告索賠500萬元
蘆菲告訴記者,她曾多次找到平昌縣人民政府及周莉萍本人,要求停止侵權並賠償相關損失。
2014年5月13日,負責牽頭組織四川省第五屆鄉村文化旅遊節的平昌縣文化館承認,在開幕式上盜用了蘆菲演唱的歌曲《江口水鄉》聲音,同時未經其授權在平昌縣政府官方網站、平昌縣電視台等媒體上播放,在法律上平昌縣文化館及相關單位侵犯了歌手蘆菲的名譽權,給各個方面造成嚴重傷害。
經平昌縣江口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協調,蘆菲與平昌縣文化館達成一致協議,由文化館賠償15萬元。協議還稱,為恢復蘆菲演唱的名譽權,平昌縣文化館承認蘆菲為歌曲的原唱,並在平昌縣電視台、平昌縣官方網站上公開鄭重發表聲明蘆菲是《江口水鄉》的原唱者。
蘆菲說,該協議僅是盜用《江口水鄉》歌曲原唱聲音做出的賠償,並未涉及其他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
去年11月8日,她一紙訴狀將平昌縣人民政府和周莉萍列為共同被告推上法院被告席,索賠包括表演權在內共計500萬元,同時要求在侵權範圍內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公開賠禮道歉。目前,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蘆菲解釋說,之所以起訴平昌縣人民政府和周麗萍,是因為四川省第五屆鄉村文化旅遊節是平昌縣政府承辦的,同時周莉萍涉嫌在舞台上假唱侵權。兩被告利用媒體等侵權手段,侵犯了她合法的著作權、表演權、名譽權等,給她造成了不可挽回和難以彌補的經濟損失、名譽損失以及精神損害。
蘆菲的代理律師吳海琳說,經瞭解得知,由平昌縣人民政府承辦的四川省第五屆鄉村文化旅遊節收入是數億元,蘆菲原唱的這首歌已被用於商業用途,這首歌還被定為平昌縣城市形象宣傳主題歌,根據相關規定,故依法索賠500萬元。
「工作上的失誤造成」
對於蘆菲指摘的假唱歌曲《江口水鄉》一事,周莉萍7月8日告訴記者說: 「因工作上的失誤造成的。」
對具體情況,周莉萍不願多說。她表示會積極應訴。隨後,周麗萍以正在開會為由匆匆斷斷電話。
記者獲得一份《水墨平昌》作曲人富大華出具的「歌曲原唱證明」也稱,2012年8月,作詞家聶正罡找到他,希望合作一首歌曲參加四川平昌歌曲評選徵集,歌曲名字叫《水墨平昌》(被評選上後改為《江口水鄉》)。
富大華稱,2012年10月,詞、曲和伴奏音樂製作出來後,他徵得聶正罡同意,找到吉林藝術學院音樂學院聲樂表演系畢業的女歌手蘆菲演唱參評。後來蘆菲錄製成功,他把這首歌交給聶正罡,聶把歌曲報送平昌縣參加平昌歌曲徵集評選。評選結果出來後,聶正罡通知他歌曲入選。富大華說,他想證明的是,蘆菲是歌曲《水墨平昌》的原唱、首唱。
2015年7月9日,四川省平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楊姓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周莉萍身份為該縣文物局副局長。有關青年女歌手蘆菲狀告平昌縣人民政府和周莉萍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談及周為何假唱,這名工作人員說:「不清楚這些幕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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