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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鋼 【文匯網訊】(記者 傅龍金 福州報道)中共中央紀檢監察網27日公佈,福建省原副省長徐鋼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並由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夫妻串供 轉移贓款
中紀委網站稱,徐鋼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妻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由他人出資安排打高爾夫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徐鋼還存在干擾、妨礙組織審查的行為,與其妻及部分行賄人串供,轉移、藏匿贓款贓物。
據悉,徐鋼在擔任福建省交通廳廳長期間不少大型交通工程交由親屬承包,特別是在任職泉州市委書記時與地產商交往密切,在舊城改造、土地出讓過程中涉嫌存在利益輸送等問題。
據《新京報》報道,徐鋼在任泉州市委書記的5年(2008年-2013年)間,涉嫌通過用地審批、暗箱操作等手法進行非法利益獲取。由於徐鋼與地產商過從甚密,甚至在某地產商經營的奢華酒莊裡辦公、會客、聚會等,一度稱坊間成為「地產書記」。
「地產書記」行事不留痕跡
報道稱,泉州政商界多名知情人透露,徐鋼「行事謹慎」,「不留痕跡」, 被稱為為「泉州房地產遊戲的終極操盤手」。幾名地產商懾於徐鋼,從2009年開始,暗中搜集徐鋼插手的房產項目的非公開文件。今年2月,這些文件被辦案人員調走。
另有未經證實的消息稱,徐鋼妻子在某股份制銀行上班,年薪數百萬,手上握有不少大客戶資源。這些客戶為了巴結徐鋼,在其老婆上班的銀行存進大筆固定存款,變相行賄。
18大後「不收手」官員約40人落馬
據觀察,此次中紀委網站特意指出,徐鋼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據瞭解,中紀委曾多次表示,要重點查處十八大後不收斂的領導幹部。據不完全統計,迄今已有至少約40名被開除黨籍官員在中紀委網站的通報中被提及「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中涉及省部級官員13人。
官方簡歷顯示,現年58歲的徐鋼1982年從復旦大學畢業後分配到福建省經委工作,歷任莆田市副市長、省政府副秘書長、省交通廳廳長、省經貿委主任、泉州市委書記等職,2013年2月升任福建省副省長。今年3月,徐鋼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被查,被外界視為十八大反腐以來福建落馬「首虎」,同時此番反腐也被認為具有指標性意義,即中國反腐不留「死角」。
簡歷
徐鋼,男,漢族,1958年12月生,福建浦城人,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12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
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1976.12—1978.10 福建省福州發電設備廠學徒
1978.10—1982.08 復旦大學管理科學系工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82.08—1991.02 福建省經委綜合處幹部、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其間:1987.07—1988.06在龍巖捲煙廠掛職任副廠長;1988.09—1991.02在建陽縣掛職任科技副縣長)
1991.02—1992.03 福建省南平地委政研室主任
1992.03—1995.06 福建省經委(省經貿委)辦公室正處級調研員、辦公室主任
1995.06—1996.10 福建省經貿委主任助理、辦公室正處級調研員(其間:1995.08-1996.10公派英國利茲大學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進修)
1996.10—1997.08 福建省經貿委主任助理、技改處處長
1997.08—1999.12 福建省莆田市政府副市長
1999.12—2000.09 福建省莆田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0.09—2003.07 福建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2003.07—2005.11 福建省交通廳廳長、黨組書記
2005.11—2008.04 福建省經貿委主任、黨組書記,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委書記
2008.04—2011.02 福建省泉州市委書記
2011.02—2012.01 福建省泉州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
2012.01—2013.02 福建省泉州市委書記
2013.02— 福建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第八屆、九屆中共福建省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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