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紀委的「打虎」節奏,到了一個密集期。
7月30日早上,環保領域「首虎」張力軍落馬;晚間,盛傳多時的靴子落地,又一名軍委原副主席被查。
7月31日,三名頗為引人注目的「老虎」被開除黨籍的消息集中「打包」發佈。三人都來頭不小,趙黎平——1949年之後首位親手殺人的省部級官員,楊衛澤——「能人腐敗」的樣本,仇和——曾經毀譽參半的「明星官員。
五個大招如此密集放出,實在出乎意料。
據政治局公眾號8月1日報道,仔細觀察通報內容,你會發現,楊、仇二人被開除黨籍需要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這與一般省部級落馬官員的處分程序有所不同。
同時你也會明白,7月30日,「北戴河會議之前的最後一次政治局會議」研究的「其他事項」可能不僅包括郭伯雄,或許還包括楊衛澤與仇和。
兩名被「雙開」的中央候補委員
問題來了,同為省部級,為什麼楊衛澤與仇和被開除出黨要放在政治局會議的桌面上,讓政治局委員來審議?
原來,他們有一個共同的頭銜: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
對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來說,開除他們的黨籍需要「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這短短幾十個字中,出現了兩次會議,一次是中央紀委召開的常委會議,還有一次是中央政治局會議。
沒有中委、中候委頭銜的落馬省部級高官就無此「規格」,以趙黎平為例,通報這樣說:「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可以看出,審議的機構變成了中央紀委,中央批准即可。
回過頭來說楊衛澤與仇和,雖然同為中央候補委員,但對他們的審查時間並不相同。
從1月4日元旦假期剛過即「落馬」到7月31日被「雙開」,楊衛澤的審查時間近7個月。
而對於「兩會」甫一結束即被查的仇和,從3月15日到7月31日,審查時間只有4個半月,比楊衛澤少了近2個半月。
那麼,涉嫌殺人的趙黎平呢?
3月20日,他涉嫌故意殺人。一天之後被公安機關羈押。3月25日,趙黎平被批捕。由此看來,中紀委對他的審查時間比仇和略少。
目前落馬中央候補委員已達11人
仇和落馬時,是第10名被查的中央候補委員。
現在,這一人數已經上升到11名。
除仇和與楊衛澤外,還有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中石油原副總經理王永春、廣州原市委書記萬慶良、太原原市委書記陳川平、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廣東省政協原主席朱明國、蘭州軍區原副政委范長秘、濟南原市委書記王敏、南寧原市委書記余遠輝9人。
此外,自十八大以來,還有5名中央委員落馬,分別是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公安部原副部長李東生、成都軍區原副司令員楊金山,以及令計劃與周本順。
加在一起,十八屆中央委員會中已有16名中委、中候委宣告落馬。
對於這些人,開除黨籍均需要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政治局會議審議,但開除公職則未必如此,而是由當事人曾經的職務所決定。比如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公安部原副部長李東生和中石油原副總經理王永春,由於原職務均由國務院主管,所以要「由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
而對於仇和、楊衛澤、王敏、朱明國等人而言,他們的開除公職處分與開除黨籍處分都是經政治局會議審議而做出。
趙、楊、仇的通報還透露哪些信息?
讓我們再來看看通報吧。
趙黎平涉嫌殺人,公眾早已瞭解,那麼這份由組織對其進行審查的結論中又會有哪些內容?會涉及哪些違紀違法行為呢?
這可是第一份中紀委對涉嫌殺人「老虎」作出的審查結論。
此前報道稱其涉嫌持槍殺人,通報指出,他確實非法持槍;此前有媒體表示其與被害者系情人關係,通報指出,他確實有通姦行為。
還有這樣一句:「此外,經公安機關偵查,趙黎平還涉嫌故意殺人罪。」
其餘則是一些常見內容,比如收受禮金,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政知局小編注意到,這份通報認為趙黎平系長期從事公安工作的高級領導幹部,所以評價中不僅用上了較常使用的「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極壞」,還加上了前所未見的「知紀違紀,執法犯法」。
與已退休的趙黎平不同,楊衛澤、仇和被查時還在其位。
通報顯示,這兩名中候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
兩人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但仇和還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利。有媒體報道,仇和岳母曾借沭陽縣大規模強制栽樹之機,高價倒賣楊樹苗斂財;仇和弟弟也做過倒賣教材、建築工程的生意。
楊衛澤的通報指出,其多次出入高檔酒店和私人會所,接受他人宴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亦成為其通報問題之一。此外,還有這樣一句:「其特定關係人收受巨額錢款」。
「特定關係人」這一稱謂在此前「老虎」通報中出現過,但次數很少。政知局小編見過兩次,這次是第三次。
什麼是「特定關係人」?《中國紀檢監察報》曾刊文介紹,特定關係人是指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近親屬、情婦(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關係的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授意請托人將有關財物給予特定關係人的,以受賄論處。特定關係人與國家工作人員通謀,共同實施收受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行為的,對特定關係人也以受賄違紀的共犯論處。
值得注意的是,楊衛澤與仇和的通報中,均未提到有通姦問題。
有待五中全會追認的開除黨籍處分
楊衛澤和仇和的通報中,還有這樣一句話:「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開除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的黨籍,需要在中央全會上追認。
去年10月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並通過中紀委關於李東生、蔣潔敏、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嚴重違紀問題審查報告,審議並通過軍紀委關於楊金山嚴重違紀問題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李東生、蔣潔敏、楊金山、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開除黨籍的處分。
當時一攬子追認了六個人的開除黨籍處分,三人為中央委員,三人為中央候補委員。其中,軍隊系統的楊金山此前並未有落馬消息傳出。
今年10月,十八屆五中全會即將召開,可以預見的是,又會有一批中委、中候委開除黨籍的處分將被追認,人數則有望超過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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