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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記者 馬晶晶 整理報道)近日,新疆喀什、和田、伊犁、克拉瑪依、阿克蘇等地州市人民法院一審對涉非法出境犯罪10案45人進行審理宣判,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資助恐怖組織,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等罪名依法判處兩名被告人無期徒刑、43名被告人4年至15年有期徒刑。
在這10起案件中,非法出境人員均受宗教極端思想毒害,在「蛇頭」挑動與操縱下,為參加「聖戰」而非法出境。其中兩起由內地移交新疆依法處理的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件,18名內地「蛇頭」受到法律制裁。
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期間,阿卜杜瓦斯提·居麥等5名被告人經常聚集閱讀宗教極端內容書籍、觀看暴恐視頻,多次密謀「遷徙聖戰」,並籌資14萬元交給阿布杜熱合曼·卡斯木等兩人(均另案處理)。隨後,5人在阿布杜熱合曼·卡斯木安排下乘坐塔吉克斯坦司機駕駛的貨車,越境至塔吉克斯坦與阿富汗邊境,企圖參加「東伊運」和塔利班組織,被當地警方抓獲移交中方。
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參加恐怖組織罪判處阿卜杜瓦斯提·居麥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判處被告人阿力木江·麥合木提有期徒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辯護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訴訟權、上訴權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
新疆高級人民法院負責人表示,人民法院對暴恐犯罪「零容忍」,將繼續依法嚴厲打擊偷越國境企圖參加「聖戰」的犯罪分子,同時通過依法公開宣判、向媒體公佈典型案例等方式,有效震懾犯罪分子,教育和引導群眾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認清宗教極端思想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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