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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記者 馬晶晶 新疆報道)今年是抗戰勝利70周年,黨中央、國務院研究決定,為抗戰時期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發放一次性慰問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新疆決定對1945年9月2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按每人5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慰問金。據悉,新疆符合發放條件的老幹部共792人,按標準需發放慰問金396萬元。
同時,為保障慰問金足額發放到每一位老幹部手中,發放慰問金時,將隨同發放《抗戰時期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離休幹部一次性慰問金通知單》,使老幹部感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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