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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否認大學收受捐款有錯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9-09]

【文匯網訊】(記者 鄭治祖)發動違法「佔領」、「佔中三丑」之一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早前收受了被指來歷不明的「秘密捐款」,港大校委會上月會議通過對戴耀廷作三項懲處。戴耀廷9日仍未肯認錯,稱他在處理「秘密捐款」一事並無違反規則,又質疑審核委員會批評他處理「秘密捐款」只是涉及一些「雞毛蒜皮」的程序及安排,稱「不符期望標準」之說欠缺法律基礎,更威脅稱倘自己受懲處,不排除會提出司法覆核。有教育界人士認為,港大不應被有關言論嚇倒,反而要「�階�嚟做」。

包括香港文匯報在內的傳媒早前揭發,戴耀廷於2013先後把4筆合共145萬元的的匿名捐款,分別轉交法律學院、人文學院及港大民意研究計劃,涉嫌用作推動違法「佔領」行動。港大校委會去年底決定將事件交予審核委員會調查,並於今年 6月30日公開調查報告,指戴耀廷向大學轉介了多筆捐款,但他對提供捐款資料顯得抗拒,校方要求他交代捐款者身份,他竟花逾 6星期才提交一個人名作「捐款人」,不符學者處理捐款的「預期行為標準」。

報告又批評,戴耀廷的有關操守偏離捐款指引,如在向人文學院提供 35萬元捐款,宣稱用作「信仰與法律」計劃,但最終卻用作聘請研究助理為港大民研的「佔中公投」工作,被指做法涉嫌利益衝突,在確保捐款應用在所報用途上亦屬失責。據了解,港大校委會在上月會議通過對涉及捐款風波的教授作出處分,戴耀廷須接受校方三項懲處,包括不能擔任管理層職位、不得接受捐款和不可監督研究員,期限約為數年。

涉事的戴耀廷9日在一公開場合聲稱,由上月校委會會議至今未收到正式函件通知,僅校長馬斐森曾致電提及概略,暫時無法回應。他認為,校方正在徵詢法律意見,「換轉我是校方都會覺得先取得法律意見,再發正式函件,對校方是較穩陣的。」

戴耀廷續威脅稱,倘正式函件結論不合理,他個人不排除會提出司法覆核,但目前仍言之尚早,「我要視乎具體內容,而且涉事的不只我一人,還有其他人,會不會採取司法覆核,一日未見具體函件,其實我們沒有任何確實的基礎說任何話,甚至說提出司法覆核也是言之尚早。」

他聲言,自己在處理「秘密捐款」一事並無違反規則,他自己也無做不恰當的事,「審計報告完全沒有質疑捐款用途......所有捐款用途均乎合大學相關決定,包括了用於『民間全民投票』、港大法律學院舉辦學術會議、及一些有關法治教育的工作。」

戴耀廷宣稱,審核委員會批評他處理匿名捐款「不符期望標準」是欠缺法律基礎的,並稱所有事情都只是涉及一些「雞毛蒜皮」的程序及安排,又不忘為其「老友」、在校委會報告中被批評在接收戴耀廷30萬元捐款時「不符期望標準」的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辯護。

他聲稱,有人利用「秘密捐款」事件打擊陳文敏,背後的「政治考量」是「路人皆見」,「(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教授(陳文敏)有些事情沒有與秘書溝通,其實都是有溝通,只不過不是立即告訴予秘書,這就是『不符合期望』。那期望是由誰定、怎樣定、根據什麼準則定呢?似乎報告沒有完全講清楚。」對於港大畢業生議會上周就委任副校長事件的投票,戴耀廷稱雖無約束力,但「道德力強大」,校方應該「慎重考慮」。

      責任編輯:梁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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