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馬靜 北京報道) 環保部副部長翟青今日在國新辦發佈會上介紹《環境保護督查方案(試行)》時透露,將成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各省市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展開環境保護督查工作。他並指出,對領導幹部存在環境問題十分突出、環境質量明顯惡化、國家下達的任務沒有完成等六方面情形的,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將會按程序向紀檢監察部門移送。
環境保護督查方案指出,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將由現職或者近期推出領導崗位的省部級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環保部現職副部級領導擔任,主要督查各地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政策決策部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等三方面是否存在主要問題。
翟青介紹,此次方案明確環境保護督查組的性質是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國務院要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的組織協調工作由環境保護部牽頭負責。對地方領導幹部督查要做到「黨政同責」。在督察結束以後,重大問題要向中央報告,督察結果要向中央組織部移交移送。
翟青強調說,對環境質量明顯惡化,國家下達的任務沒有完成,領導幹部在環境保護方面不作為,亂作為,甚至於失職、瀆職的、濫用權力的,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會按程序向紀檢監察部門移送。據悉,對環境保護督查工作今年將按照方案要求先搞試點,明年開始要全面推開。
翟青還透露,到2020年,中國要建設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實現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環境狀況監測全覆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方面,2017年之前要搞試點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並在2018年之後在全國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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