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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4日,衡東縣縣委副書記譚建華(站立拿錢者)被偷拍到在一家酒店裡賭博。視頻截圖 【文匯網訊】2015年9月30日,被帶走52天的湖南省衡陽市衡東縣河西管委會辦公室主任董志國回家了。董志國通過一部攝像機拿到湖南省衡陽市衡東縣委副書記譚建華的賭博鐵證。隨後,譚建華因被舉報賭博而遭免職。
據新京報報道,2015年7月4日,董志國聘請的私人偵探跟蹤到南嶽華天賓館,通過佈置在窗外的攝像機,捕捉到牌桌旁的譚建華,甩著成沓的百元鈔票。
董志國匿名舉報至衡陽市紀委,不久,譚建華被免職。
「偵探門」的前半段,衡東縣河西管委會辦公室主任董志國「完勝」。不過這位副科級官員沒有意識到,他已經捅開了馬蜂窩。
2015年8月10日,舉報者董志國被警方帶走,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監視居住,52天後的9月30日,他才回到家中,監視居住也並沒有解除。
董的家屬和律師質疑,「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不適合本案。法律專家亦指出,董的行為構成這個罪名,法律依據不足。
董志國的律師周振文認為,警方採取的「監視居住」行動,程序存在不當。截至昨晚,衡陽市相關部門未對以上質疑作出回應。
2015年9月30日,被帶走52天之後,董志國回家了。
歐雅琴一看丈夫,雙腿一軟,哭了。
一個月沒有理發、刮鬍鬚,丈夫「看著像個叫花子」,穿著一件她從未見過的黑色上衣,瘦了20多斤。
丈夫對他說,黑衣服是他「在裡面」掏錢讓工作人員代買的。
8月10日,衡東縣河西管委會辦公室主任董志國被警察戴上手銬時,穿的是灰色T恤衫,深色牛仔褲。
被帶走之後的二十幾天裡,丈夫因為什麼被帶走、被帶到哪兒去了、經歷了什麼,歐雅琴一無所知。
她只是模糊地意識到,「丈夫被抓,源於一次匿名舉報。」
縣委副書記賭博被偷拍
被舉報的人叫譚建華。
公開信息顯示,2013年8月,譚建華從衡陽市雁峰區調往衡東縣,任縣委第一副書記,協助書記處理縣委日常事務,分管河西新區工作。
2015年7月28日,衡陽市紀委官方網站衡陽反腐網發佈消息:據群眾舉報,2015年7月4日,衡東縣委副書記譚建華與他人在南嶽某賓館以打撲克形式賭博,衡陽市紀委立即調查,查實後研究決定,給予譚建華黨內警告處分,並建議免去其衡東縣委副書記職務,免職程序正在辦理中。
這距離譚建華到任衡東縣不到兩年。
這條短消息在衡陽本地多個論壇、貼吧上迅速傳播,引發熱議。
「群眾」舉報的關鍵證據是一份偷拍的視頻。
新京報記者從董志國家屬處獲得這份視頻,共計6.53G,20段視頻,有3gp、MTS、mov、mp4四種錄製格式,監控時間從上午11點持續到晚上8點30分左右,拍攝地點為南嶽華天大酒店。
那一天是星期六,譚建華身穿粉色條紋的短袖襯衫,邊看手機邊走出電梯,偵探緊隨跟拍,直到後者走進房間,畫面晃動得厲害。
私人偵探從窗外拍攝,有對牌場的全景畫面,有針對譚建華的特寫鏡頭。
牌桌旁最多的時候4人打牌2人觀看,有三次,譚建華從牌桌的抽屜中抽取或放進百元人民幣,張數無法看清。
晚上8點半的視頻最為清楚,譚建華抽出一疊錢,數出一部分,扔給左側的光頭男子,隨後起身走到茶几旁,從包裡抽出一疊白色紙條包紮好的百元人民幣,用右手捏著,甩給光頭男子。
偷拍的私人偵探是董志國僱傭的。董志國就是那個匿名舉報的「群眾」。
在衡陽上下紛紛猜測這個神秘「群眾」之時,董志國還像往常一樣,開著他的二手帕薩特,穿過一段黃土飛揚的路面,每天按時出現在河西管委會二樓的辦公室。
「公章」惹出的仇怨
董志國和譚建華的辦公室,在同一棟樓裡。
洣水河穿過衡陽市衡東縣,河流以西,是該縣近年來打造的新區。新區成立了河西管委會與湖南富城新區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河西管委會主任何岳龍說。
何岳龍解釋,河西管委會是一塊牌子,他擔任主任,為搭建融資平台,搞好建設,成立了湖南富城新區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根據去年縣裡的安排,公司都要由副處級以上的幹部兼任,所以他兼任投資公司總經理,縣委副書記譚建華兼任投資公司董事長。
2013年之前,譚建華、董治國二人並無交集。從職位上看,兩人隔著兩個級別——管委會辦公室主任董志國只需對河西管委會主任何岳龍負責,而何岳龍則把工作匯報給縣委副書記譚建華。
河西管委會兩位知情人士透露,因為工程問題,譚建華不滿董志國在合同上的蓋章,而董志國認為,蓋章是經過管委會開會後形成的統一意見,自己並不需要越級向譚建華匯報。兩人曾在電話中多次言語不和,在辦公室還發生過激烈爭吵。「譚建華手伸得比較長。」一位知情人士稱。
在以上兩位人士眼中,差著兩級的董志國,直接和縣委副書記起衝突,比較罕見。
公章的事,董志國的妻子歐雅琴也有印象,一次散步,她聽董志國和同事說起譚建華要收回他的公章的事,她追問,董志國說「你別管」。
後來,董志國告訴家人,工作上,譚建華總是拿言語刺激他,並威脅要收走公章,撤掉他辦公室主任的職位。
家人事後分析,這是董志國花錢雇偵探調查並舉報譚建華的一個重要原因。
董志國的好友單鵬也記得,一次喝酒,董志國向他抱怨,工作無論怎麼做都不能讓領導滿意。
關於兩人的個性,河西管委會一位工作人員評價:「董志國不世故,是那種一根筋的人。」
譚建華的行事風格,河西管委會一位人士的印象是:做事雷厲風行,有衝勁,但也比較強勢,喜歡訓人。
衡東縣吳集鎮某村一位村支書描述,在一次全鎮村支書參與的反四風會議上,有人在會場打電話,譚建華當場罵人,會還沒開完下台就要走,鄉黨委書記在後面幫他提包。
這位村支書說,這讓他覺得不舒服,在台上講反四風,包卻還要別人提。他因此頂撞了譚。
也有河西管委會的人士認為,譚建華「所有工程都要插手」、「特別關心工程發包」。
但譚建華不以為然。
對於「干預工程」,9月24日,譚建華對新京報記者說,自己當時兼任公司董事長,按規定十萬元以上的事都應該由他決定,「對外招投標工程如果說連我這個董事長都不知道,你覺得正常不?」
他還舉例,某個上百萬的招投標項目是違規的,他接到投訴後叫停了。
但他還是因為「賭博」被免職了。
同樣被免職的還有另一名官員。衡陽市南嶽區紀委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透露,當天與譚建華打牌的另一名公務人員是南嶽區規劃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曹彥軒。
曹彥軒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並免去其所任職務,該消息在南嶽紀委官方網站南嶽紀檢監察網通報。
9月24日,衡陽市紀委新聞發言人龍亞春介紹,舉報者匿名舉報到省市兩級紀委,案情並不複雜,違紀事實清楚,領導幹部只要是以盈利為目的打牌的,一律免職。
「你是國家工作人員跟了你也沒話,只要你做的事情光明磊落。」龍亞春認為。
免職者被重用舉報者被抓走
很快,事情翻轉了。
8月21日,一個名叫「衡山科學城」官網上,譚建華的名字出現在《市工商聯率異地商會赴科學城考察》的新聞稿中,該稿配有圖片,此時他已是科學城管委會籌備組負責人。
這距離譚建華被公佈免職的消息,不到一個月。
資料顯示,衡山科學城是由衡陽市政府主辦的現代生態智能科學新城,佔地20萬平方公里,預計投資300億元,力爭在「十三五」末形成產值550億元。
9月24日,新京報記者看到,位於衡陽市雁峰區岳屏鎮的衡山科學城工地上,大型機械轟鳴,工人們在緊張地施工。
領導值班表上,譚建華的名字在列。
「被人家跟蹤了,我不服氣。」對於這次牌局,譚建華耿耿於懷,「人哪個沒有八小時(工作)之外?」
他解釋「有些特殊原因」,打牌的賓館是他哥哥開的,而且其中兩位牌友是親戚。
「如果四個是親戚,怎麼打都可以。」譚建華說。
對於和董志國的矛盾,譚建華說,「有這麼大的意見,全省在我看來只有這一例。」
譚建華說,在被董舉報之前,他並沒感覺兩人有矛盾,「如果說一個工作上簡單的批評,要採取這麼激烈的手段對付我,難以置信。」
譚建華承認曾打過電話給董志國,警告他「哪些事應該報哪一級同意,有多大的權限,如果不按規矩辦事就要收回公章。」不過這是拍了視頻以後的事。
對於被免職後立刻「異地上馬」,譚建華表示,目前他的職位沒有正式任命,能夠在免職的特殊的情況下,協助副市長牽頭科學城工作,「市委還是用心良苦。」
一位衡陽官方人士分析,組織上對譚的處分僅為警告和免職,因此,譚的平級調動還算正常,但將衡陽市重點打造的項目交給他牽頭,實際上是重用。
而匿名舉報者董志國卻被警方帶走。
據政府部門一位知情者透露,被帶走的還包括長沙一家偵探公司的多名偵探,警方從董志國的辦公室搜出了一份雙方合作協議,董為此項偵探花費約十萬元。
董志國花巨資雇偵探調查上級,妻子歐雅琴說,她此前都不知道。直到警察來上門搜查。
歐雅琴回憶,警察兩次到過她家,一次是在董志國被抓的當晚約11點鐘,三四名警察搜遍了屋子,未查到與案件有關的信息。但歐雅琴模糊地知道,丈夫涉嫌與獲取信息有關的犯罪。
第二次,根據董志國的交代,警方從家裡搜走了兩個紅色U盤,為確保無誤,歐雅琴要求在自家的電腦上公放一遍,並複製備份。
一次舉報,怎麼就成了犯罪嫌疑人?歐雅琴不解。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
令歐雅琴更不解的是,丈夫被抓走的20多天裡,她並未收到任何法律文書,甚至不清楚涉嫌何種具體罪名,採取哪種強制措施,以及關押的地點。
還有一個問號是:舉報時是匿名的,怎麼身份就被查出來了呢?
在辯護律師周振文的介入下,衡陽公安部門提供了《監視居住決定書》。
周振文說,這份法律文書的紙張,還是在辦案人員說缺紙的情況下,他從自己包裡掏出的草稿紙。
決定書顯示,衡陽市公安局在偵查「被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時,因案件情況特殊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2015年8月11日,對董志國作出監視居住決定。
周振文質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我國並沒有「被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這項罪名,周振文分析,此處或為筆誤,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去掉「被」字。
這項罪名,用在董志國的行為上適用嗎?
西北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馮衛國認為,董的行為構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法律依據不足。
馮衛國解釋,根據現行刑法規定,該罪涉及的信息範圍是特定的,即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本案顯然不屬於這一情況」。
此外,家屬和律師質疑,衡陽警方的辦案程序也存在問題。
《監視居住決定書》中顯示,決定對董志國執行監視的居住地是衡東縣白蓮鎮新街××號(戶籍地址),由衡東縣公安局白蓮派出所負責執行。
周振文介紹,而實際上,董志國的被監視居住地,是在衡陽市楓樹林賓館,賓館右側大門緊鎖且有專人把守,系衡陽市紀委專門的辦案場所。
周振文指出,《刑事訴訟法》對監視居住有明文規定,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
9月7日,周振文向衡陽市公安局提出申請,要求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或在犯罪嫌疑人住處監視居住,並要求會見董志國,均未得到正面回應。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彭新林認為,本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出台了《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各項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措施,「該案是打新規定的臉。」
結合被舉報者譚建華的被重用,對案件實體和程序上的質疑,董志國家屬認為,這已不是監視居住,而是限制人身自由。懷疑董志國被抓是「暗箱操作」、「打擊報復」。
對於以上質疑,截至昨晚,衡陽市公安局一名主管宣傳的李姓負責人稱,暫未收到此案匯報材料,拒絕接受採訪。新京報記者多次撥打衡東縣紀委負責人電話,均無人接聽。
「舉報無錯,方式欠妥」
昨天,董志國第一次返崗上班了。
他的很多同事知道,此前,為審查董志國是否有經濟問題,辦案人員調走了河西管委會的賬。
9月22日,衡東縣紀委書記龍朝華在河西管委會通報了這起案件,認為這是董個人的行為,不要因為提走單位的賬就人人自危。
但董志國的不安,妻子歐雅琴能看得出來。
國慶這7天,丈夫的睡眠不好,他經常晚上醒來,坐在床邊。
直到現在,公安部門仍然在對董志國監視居住。
董志國認為,舉報譚建華賭博的事,他並沒有做錯,只是方式欠妥。
但董的一位同事認為,他以這種調查方式舉報,實際上破壞了某種潛規則。
針對這起「偵探門」案,反腐專家李永忠認為,對於類似的偵探式反腐,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法治秩序,違反程序正義,如果助長這種方式,對法治和社會不利。
西北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馮衛國表示,為了打擊對方而僱人秘密跟蹤調查的行為,是一種有悖政治倫理甚至可能違法的不健康行為,應當加以約束,但在沒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況下,對董志國的這種行為治罪,有違罪刑法定原則。
對於這場突如其來的家庭災難,董志國的父母至今都難以理解那些晦澀的政治與法律關係。
在父親董瑜福的期望中,只要兒子扔掉鋤頭,不再像他一樣做農民就是祖上積德了。
9月22日,母親肖瑜芳指著電視機對新京報記者說,衡東縣電視台播出,舉報違紀違法會有500到1000元的獎勵。
「為什麼我兒子做了這些事還受罪?」
「不曉得電視台說的是真是假?」老人嘟囔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