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央廣網11月5日報道,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近日公佈,詳細內容如下:
(2015年11月4日海口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李向明為海口市公安局局長;
林健為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局長;
馮勇為海口市林業局局長。
決定免去:
宋順勇的海口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鄧傳明的海口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
王再燕為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免去:
何蘇芹的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吳多明的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
曾德星為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王明柱為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邢慧雯為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吳壯宇為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張芸為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陳勝為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曾樂為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周地勝的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張納軍的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任命:
王媛為海口海事法院審判員;
白文英為海口海事法院審判員;
姜凌為海口海事法院審判員;
莫家盛為海口海事法院審判員;
雷鳴為海口海事法院審判員;
張醫芳為海口海事法院審判員;
黃斯為海口海事法院審判員;
王艷為海口海事法院審判員;
王海皎為海口海事法院審判員;
焦南為海口海事法院審判員;
吳永林為海口海事法院審判員。
免去:
王茂的海口海事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海商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十五屆第38號)
海口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徐清武,本人提出辭去代表職務,2015年9月18日,美蘭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定:接受徐清武辭去市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2015年11月4日,市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了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確認徐清武的市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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