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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香港文汇網 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13日,廣東省紀委發佈消息,經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志才開除黨籍處分,免去其韶關市委常委、委員職務,由副廳職降為科員並辦理退休手續,收繳其違紀所得。 據悉,日前,經廣東省委同意,省紀委對韶關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志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副廳降為科員 提前退休
公開資料顯示,張志才,男,漢族,1957年9月出生,廣東信宜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76年10月參加工作,198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韶關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社工委副主任。
通報稱,經查,張志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為其親屬謀取人事方面利益;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他人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友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且未如實申報個人重大事項等。
廣東省紀委表示, 張志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志才開除黨籍處分,免去其韶關市委常委、委員職務,由副廳職降為科員並辦理退休手續,收繳其違紀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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