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廣州市計劃公租房首度向非戶籍人口開放,並計劃於2016年1月1日正式實施。廣州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日前表示,明年大約有600套公租房提供給到穗務工人員。按照流程,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佈房源情況後,符合條件的到穗務工人員按規定填寫申請表格,在規定時間內向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交申請材料。街道受理並初審後,由區住房保障部門會同民政、公安、人社、計生等部門配合審核資格。經審核、公示符合資格的,採取積分與搖號相結合的方式配租。
中低收入戶租金為市場價七成
據介紹, 穗可以申請公租房的外來務工人員包括兩類,一是到穗時間長、穩定就業的中低收入外來務工人員。二是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獲榮譽稱號的來穗務工人員。具體准入條件包括7項內容,即到穗年限、社保繳費年限、就業登記年限、住房、收入和資產限額以及是否符合計生規定,是否有犯罪及治安違法記錄等。根據規定,向外來務工人員供應的公租房,按廣州市公租房年度供應總量一定比例確定(10%左右,視需求和具體項目情況進行調整),2016年預計會推出600套。
廣州市住建委相關人士表示,在租金方面,如果屬於中低收入的到穗務工人員,則按同項目公租房租金標準(略低於同地段市場價)的70%計租。而屬於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獲榮譽稱號的外來務工人員,按同項目公租房租金標準計租。如其收入和家庭在穗資產不高於戶籍家庭住房保障規定的准入線,經本人申請,並經審核公示符合條件的,可按同項目公租房租金標準的70%計租。租賃合同有效期限一般為3年。租賃期內,承租人應繼續履行居住證辦理、就業登記、社會保險費等義務。租賃期滿之日前6個月,向廣州市住房保障部門提出續租申請並接受續租資格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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