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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國昌在市政府大院前請路人幫他拍照。視頻截圖 【文匯網訊】在「廳官城管握手言和皆大歡喜」之後的第四天,退休廳官畢國昌自曝「被三亞城管欺負得只剩褲衩」一事再現波瀾。
據法制晚報報道,12月12日,一則名為《最新視頻鐵證!扒開畢廳長的醜陋嘴臉!》的文章在網上傳開,這篇文章用多段監控視頻證實,畢國昌當天在自行車與衣物被城管扣走後,並非如其自述的「虛弱地走到市政府」,而是打車前往市政府,並在過程中回過一趟家。
記者瞭了解到,12月12日上午,畢國昌就此事回應稱,他承認自己說謊,向公眾及媒體道歉,但這些改變不了三亞市城管執法不當的本質。
網曝監控:證實當事人所說與事實不符
12月12日,力證畢國昌說謊的多段監控視頻在網上傳開,這些監控視頻的最初發佈者系微信公眾號「三賤客」,發佈時間顯示為12月11日。
最初事件開始於12月4日,當天下午,65歲的畢國昌(中央人民廣播電台黑龍江記者站原站長,副廳級)在三亞灣游泳,其違規停放在岸邊的自行車和衣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城管扣走。當晚畢國昌撰文討伐城管,稱其僅穿著褲衩穿行三亞鬧市、在三亞市政府院內求助一共長達四個多小時,事件令其感到「羞辱」。12月7日,三亞市官方在微博公開致歉,並對涉事城管做出處理;12月8日,天涯區副區長張守讓攜涉事城管前往畢國昌住處致歉,事件告一段落。
然而令畢國昌本人也沒想到,事發後的監控視頻被曝光。
第一段視頻是一段路面監控,時長1分18秒,沒有顯示具體時間。爆料文章解析此視頻稱,在12月4日下午6點30分,畢國昌身著短褲和另外一名男子出現在三亞灣一酒店附近,其間,畢國昌攔了出租車,但沒有攔下。
第二段視頻時長21秒,是市政府大門前的監控,同樣沒有顯示具體時間,文章解析稱這是當天下午6點49分,畢國昌來到市政府門口,通過對時間估算,畢國昌應該是乘坐了交通工具,否則無法在14分鐘內從外貿路走到市政府。
隨後,文章附上畢國昌小區門口監控視頻截圖,顯示當時是12月4日晚7點39分,說明畢國昌並非像此前所說一直在市政府等到晚上8點半,而是在中間回過一趟家。
最後一段監控視頻時長2分07秒,拍攝於市政府大院。文章解析稱,畢國昌當晚7點50分再次來到市政府,不停請路人幫他拍照。證明與畢國昌本人所說的「事發當天的照片由友人拍攝」不符。
回應的確有所隱瞞,向公眾致歉
12月12日上午,畢國昌告訴記者,他已經看到了上述曝光內容,承認自述文章和接受媒體採訪時,對事情有所隱瞞。
畢國昌說,12月4日下午,他是打車去的市政府,並非走過去。此後,還回了一趟家取相機。
「我向媒體致歉,也向公眾致歉。」畢國昌說,當時他想通過輿論的方式維權,所以在敘述時有所隱瞞,想「事情大一點,能獲得更多人的關注」。
畢國昌說,他有隱瞞的情況,但這改變不了三亞城管執法粗暴的本質,此前三亞市官方也承認了錯誤。12月8日涉事城管向他登門致歉,但他後來未能接受城管局對其作出的行政處罰,因此沒有繳納50元罰款,也沒有取回自行車。
畢國昌表示,他不清楚自己未繳納罰款是否與上述監控被曝光有關,但「監控視頻是官方才能取得的,現在相當於他們用公權力來欺負個人」。
記者注意到,曝光監控視頻的微信公眾號「三賤客」,曾發佈過名為《小城管給廳官大人的一封信》的文章,目前,「三賤客」公眾號上沒有任何歷史消息。
事發後,畢國昌本人及部分網友質疑曝光監控系「三亞市官方流出」,對此,12月12日,天涯區委宣傳部一名負責人表示,她已經看到了網曝監控視頻,目前暫不清楚視頻是哪裡來的。
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永嵩表示,普通個人是無法自行從交警部門調取路面監控的,除非是事故相關方,可由辦案警方攜其調取視頻查看;而包括交警部門在內的官方單位如果向個人提供監控,也是超出其義務權限的。針對網曝路面監控,三亞市官方應當在瞭解清楚情況後做出說明。
此外,張永嵩提到,目前除了政府部門等官方單位以外,的確有很多商店等單位都會安裝監控,因此不排除網曝監控是由這些單位提供,只要不侵犯他人隱私及權益,這類單位向他人提供監控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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