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被指「賭壇先鋒」,汪峰訴內地第一狗仔卓偉索賠200萬,今天上午在朝陽法院宣判。法院認為卓偉文章有弘揚社會正氣的願望,是媒體行使正當輿論監督權的行為,裁定駁回汪峰全部訴求。
據新京報報道,此次,汪峰提起的是兩起訴訟,分別針對被譽「內地第一狗仔」的娛樂記者韓炳江(筆名「卓偉」),及上海報業集團、郁瀟亮、新浪公司,索賠共計400萬。
2015年4月20日,韓炳江在其新浪微博發佈了題為「章子怡汪峰領證蜜月會友婦唱夫隨」的文章,並評論「賭壇先鋒我無罪,影壇後媽君有情。」汪峰認為「賭壇先鋒」是對其侮辱誹謗,名譽受損。
經審理,法院認為,文章基於的事實是汪峰所參加比賽的後續賽事因涉賭被公安部叫停(江蘇撲克錦標賽被相關部門定性為聚眾賭博),事實本身並非虛構,文章亦有弘揚社會正氣的願望。因此,涉訴文章並未超出公正評論的範疇,而是媒體行使正當輿論監督權的一種行為,難以認定構成對汪峰名譽權的侵害。「言辭雖激烈尖銳,並未達到侮辱或誹謗的程度。因此駁回汪峰在兩起訴訟中的全部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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