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多家外媒於稱,法國《新觀察家》(L'Obs)雜誌駐北京記者郭玉(Ursula Gauthier)被中國驅離。12月26日,休息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專就法國《新觀察家》駐京記者郭玉記者證「不再獲准延期」答記者問,他說:「郭玉於11月18日發表報道,公然為恐怖主義行徑、為殘忍殺害無辜平民行徑張目,引發了中國民眾的公憤。郭未能就她為恐怖主義行徑張目的錯誤言論向中國民眾作出嚴肅道歉,已不適合繼續留在中國工作。」
這讓有些不瞭解情況的人一頭霧水,郭玉是誰?她做了什麼要被取消駐京記者證?民眾又是怎麼看待這件事情的?中國政府佔不佔理?
原委 巴黎暴恐時,她發文說新疆的不是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郭玉是於2009年開始擔任法國新聞雜誌《新觀察家》的駐京記者。
按外交部的外國記者新聞中心的常規程序,外國常駐記者證的有效期不超過1年,續簽通常在每年11月至12月初進行。事實上,根據北京青年報(微信ID:beijingqingnianbao)掌握的情況,對於國內記者也有這樣的程序。獲得記者證後,相當於在外交部註冊,可以參加記者會,進行詢問,預約其他政府部門的採訪,參加外交部舉行的集體採訪等活動。
就在11月16日至20日,外交部外國記者新聞中心組織駐華外國記者團赴西藏採訪。當時,來自路透社、美國彭博新聞社、英國《金融時報》、法國《費加羅報》等11家媒體的14名記者參加了活動。
而如果不能獲得延期,那麼也就意味著不能以駐華記者的身份繼續留在中國。
關於郭玉事件的原委要回溯到11月18日。據中華僑訊網描述,在造成130多人遇難的巴黎恐怖襲擊後不久,郭玉借此由頭在當天發表了一篇文章,攻擊中國的新疆反恐和民族政策。她在文章中指責中國政府企圖把巴黎的襲擊和自己在新疆打擊暴力的活動聯繫在一起。
她稱新疆發生的事情和巴黎的襲擊「沒有絲毫共同之處」,還稱「維吾爾人發起的暴力活動是中國自己的少數民族政策造成的。」「可能是因為受到了虐待、遭遇了不公或財產被侵佔而進行的報復」。
12月2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我們注意到法國《新觀察家》記者最近發表了一篇批評中國反恐政策的文章,遭到不少中國網民的批評。無國界記者組織和外國駐華記者協會稱,該記者遭到了中國官方媒體所謂的「恐嚇」,並且中國外交部到目前還沒有給她延長記者證期限。請問對此有何評論?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表示,「我們無法理解為什麼其他國家的反恐行動是合理的,但中國的反恐行動是所謂的民族壓迫。這個邏輯很荒謬,是政治偏見和雙重標準。」
華春瑩還表示,外交部依法依規管理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事務,目前每年例行外國記者證延期工作正在有序進行當中。
其人 90年代前在華生活過一直「批判」中國
郭玉絕非一次寫就類似的文章。據北京青年報記者查詢瞭解,她與中國淵源頗深,不過,一直是以一種批評的態度來描述自己看到的中國。
郭玉的社交網站首頁
在郭玉的「臉書」社區上,她這樣描述自己,於2009年開始擔任駐京記者,同時負責報道韓國、尼泊爾、台灣、日本、不丹、泰國以及緬甸的新聞。她還提到,自己曾經於80年代在中國教學,一直待到1990年之前。此後很長時間內,儘管她並沒有在中國境內,通過「遠觀」寫作了很多關於中國的觀察文章、書籍並創作了紀錄片。
還有國內媒體報道稱,在2014年3月,郭玉還在一篇言辭更尖利的文章中批評新疆反恐,稱那裡發生的是「軍人和警察佔領區的起義之舉」。
可以說,郭玉對自己的簡介整個就是圍繞中國展開的,然而,言語中帶有批判的眼光看待中國,使用了「醜聞」、「可怕」、「踐踏」等詞彙。她以往所發佈的博文也大多是關於中國的負面消息和攝影作品。
在她的「臉書」社區上發佈的消息大多與其在中國的經歷相關,原本12月17日以後就沒有消息發出,12月23日開始,她的「臉書」社區堆滿有關於自己即將被驅逐以及抱怨的博文。
網友 「談論人的權利時,先看看他們有沒人性」
近一個多月來,外媒對此人的關注非常之高,郭玉本人也在社交媒體放話稱自己遭受不公,認為事不至此。外媒在關注這一新聞時,大多未加入評論。
「法國記者郭玉以『受害者』身份進行炒作,我想她是不是有些心虛了?」華春瑩說。「郭玉對中國反恐行動進行無端指責,對中國民族政策進行誣蔑詆毀和攻擊,引起了廣大中國民眾的強烈義憤。那幾天中國媒體的評論和網民的反應足以引起她的反思。」華春瑩強調,郭玉的文章是極其荒謬的邏輯和赤裸裸、典型的「雙重標準」,或者說政治偏見。
北京青年報記者搜索發現,郭玉的社交媒體上有大量的網友留言,其中很多是對其進行批評的中國網友。
名為「LiGottes」的網民用英文留言指責郭玉的報道搞雙重標準,並反問道「法國在中東犯下的罪行遠遠超過中國,你是否關心過中東的人民?」
網友評論,既然你能從巴黎發報道,根本無需待在中國
名為「YiTan」的網民則用英文留言調侃郭玉:「既然你能夠在巴黎進行報道(意思是未曾親身經歷就發表關於中國的報道),那麼也沒有必要留在中國了。」
大多數網友讓其「回法國去」、「再見」,也有網友勸聲道,「你在談論人的權利的時候,請先看看他們有沒有人性!」
對於這些評論,郭玉本人都未有回復。
依據 有個條例要求外國記者客觀公正報道
對於郭玉被停止發放證件這一做法的合理性,北京青年報特意查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採訪條例》(國務院令第537號)。
其中第四條寫道,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應當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新聞職業道德,客觀、公正地進行採訪報道,不得進行與其機構性質或者記者身份不符的活動。
第二十一條則寫道,「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外交部予以警告,責令暫停或者終止其業務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外國常駐新聞機構證、外國常駐記者證或者記者簽證。」
外國記者新聞中心的通知
事實上,前兩年換證期間,也均有關於中國外交部「驅逐」外國記者消息曝出,不過,外交部都出面予以否認,更多是因為記者本人「換東家」的原因。
2013年1月,有消息稱一名《紐約時報》記者被驅逐出境。華春瑩對此回應稱,只是他的簽證申請不符合中方規定。新華國際援引美國媒體的話稱,「這是中方首次對這名記者被迫離開中國一事公開作出回應。」
她說,外國新聞機構應為45歲的澳大利亞人儲百亮(克里斯·巴克利)離開中國內地一事承擔責任。華春瑩說,有關方面沒有通過適當方式將他的身份已經改變的情況通知外交部。
據新華社報道,華春瑩說:「截至目前,我們既未收到(其「老東家」路透社)關於儲百亮離職的通知,也未收到儲百亮退還的外交部新聞司頒發的常駐記者證。我們不知道儲百亮現在的『東家』到底是誰。」
2014年1月,美國白宮發言人又就《紐約時報》記者王霜舟「被迫」離境表示失望,並對外國記者在華工作環境表示關切。隨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對此作出了回應。洪磊說,王霜舟曾是美國《時代》週刊駐華記者。去年5月,他已與時代解除僱傭關係,隨即向中國外交部提交了離職證明,並交回了外國常駐記者證。依法他的常駐記者簽證也已經失效。
而這一次,應是中國外交部首次確認停止給違規外國記者發放記者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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