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 國家發改委30日對外透露,《京津冀協同發展生態環境保護規劃》30日發佈,規劃要求:到2017年,京津冀地區PM2.5年平均濃度要控制在73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20年,PM2.5年平均濃度要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左右,比2013年下降4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削減,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區域城鄉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基本完善。
環境部日前公佈的11月份環境質量數據顯示,11月份重點監測74城市中,PM2.5月均濃度較高的前10位城市中,京津冀地區佔到6席,廊坊、邢台、石家莊、北京、衡水和保定均在其中。11月份,北京市達標天數比例為46.7%,超標天數中首要污染物均為PM2.5,PM2.5月均濃度為118 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38.8%,環比上升59.5%。
近年來京津冀地區空氣質量形勢嚴峻,持續的大範圍重污染天氣有增多之勢。30日國家發改委發佈的規劃引起眾多網友熱議,大多數民眾對規劃目標持質疑態度,認為該目標無法如期實現,並作出「沒有辦法解決」「只能靠風吹」的悲觀回應。
規劃對未來五年京津冀地區空氣改善提出要求,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日前表示,「十三五」期間肯定會把環境質量尤其PM2.5顆粒物的下降作為指標,這是第一次在環境方面出現質量性約定的指標。「生態環境總體改善意味著從大面積上、從多要素上環境質量已經開始改變,這是一個整體定性的判斷,或者在『十三五』期間環境質量的拐點可能會來。」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張軍擴此前對媒體表示,京津冀地區要實現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率先突破,不是個別局部措施所能奏效,三地必須全面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突破行政區劃和條塊分割的掣肘,率先在生態修復和環境綜合治理上實現「四個統一」(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