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楊奕霞、殷江宏山東報道)山東「兩會」期間,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白泉民在高院工作報告中指出,去年山東省法院嚴懲重大職務犯罪,依法懲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貪腐行為,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1637件,判處罪犯2107人。其中原為省部級2人、廳級14人、縣處級52人。審結行賄案件130件,判處罪犯155人。
據其介紹,2015年山東省法院新收各類案件128.2萬件,結案126.8萬件,結案標的額4195億元,同比上升17.9%、22.7%和61.6%。其中審結非法經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電信詐騙犯罪等案件3419件,判處罪犯5331人,挽回經濟損失4.6億元。審結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等案件534件,判處罪犯828人。在濟南、青島兩地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對2804件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結,平均審理時間縮短為7天。
在懲治危害安全生產犯罪方面,去年山東省各級法院嚴懲重大責任事故中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犯罪,審結髮生在採礦、消防、民爆器材、危險化學品、油氣運輸管理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危害安全生產犯罪及相關職務犯罪案件154件,判處罪犯218人,同比上升27.3%和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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