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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情公函。 【文匯網訊】據法制晚報報道,昨天上午,法晚記者接到江西省進賢縣文港鎮劉先生反映稱,2014年11月21日,文港鎮毛筆個體戶徐財秀等人故意毀壞其公司財物。隨後警方將徐財秀刑事拘留,幾日後取保候審。5月8日,文港鎮人民政府向進賢縣法院發出帶有鎮政府公章的公函,請求法院對徐財秀從輕處罰。昨天下午,文港鎮時任黨委書記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稱:發公函的原因是考慮到犯罪嫌疑人的平時表現,經過集體研究決定。進賢縣檢察院公訴科就此案表示,徐財秀犯罪事實清楚,已經移交法院審理。
昨天上午,江西省進賢縣文港鎮劉先生在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稱,其所在的北京市某公司主要經營毛筆採購、銷售、生產加工等業務,因與當地個體毛筆戶發生利益衝突,2014年11月21日,徐財秀等人強行進入其公司毀壞財物,損壞價值達1萬餘元。
相關司法文書顯示,2014年12月7日,徐財秀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被進賢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3月19日,徐財秀被進賢縣檢察院取保候審。2015年5月8日,文港鎮人民政府向進賢縣法院發函,請法院對徐財秀進行從輕處罰。
昨天上午,法晚記者聯繫到時任文港鎮黨委晁書記,他向記者表示,之所以鎮黨委政府要為一位普通的犯罪嫌疑人「發公函講情」主要原因是,「徐財秀平時遵紀守法,此次事件中認罪態度誠懇,經集體研究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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