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3月9日(星期三)下午3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的說明。
張德江表示:一年來,常委會制定5部法律,修改37部法律和1個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決定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法律案1件,通過8個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檢查6部法律實施情況,聽取審議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17個工作報告,開展3次專題詢問和3項專題調研,通過2個決議;審議通過專門委員會關於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8個、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6個,決定批准我國與外國締結的條約、協定以及加入的國際公約11件,決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等。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確定的常委會各項任務已經完成,常委會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進展、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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